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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增值税本章主要内容: 一、增值税法的基本要素 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四、进口货物征税 五、出口货物退(免)税 六、增值税纳税申报§2.1增值税的原理——认识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 1、增值税:是指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新增价值(增值额)征税,故称之为“增值税”。 例:生产桌子 二、我国现行增值税的特点 1、消费型增值税 2、以票扣税为主 3、划分两类纳税人 4、价外计税三、增值税类型按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不同,将增值税划分为三种类型四、增值税计税方法五、增值税的作用§2.2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有形动产)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划分) (二)特殊规定 1.特殊项目:4项2.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8项; (2)混合销售行为; (3)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行为 (三)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其它特殊规定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7项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14项3.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4.放弃免税规定: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二、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一、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 1、销售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劳务) 3、进口货物 【例题1】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A、汽车的租赁B、桥梁的修理 C、房屋的装潢D、受托加工白酒 答案:D(二)特殊规定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2、混合销售行为 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4、特殊项目(了解)◆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货物在本环节没有直接发生有偿转移,但也要按照正常销售征税的行为。税法规定有8种视同销售行为: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1)代销商品的两种情况例题2:A委托B销售商品100件,协议价(不含税)200元/件,B实际售价(不含税)为240元/件。②收取手续费: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不得自行改变售价,根据所代销商品的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 委托方确认收入:收到代销清单时 受托方确认收入:收取手续费时(2)实行统一核算的机构之间移送货物B接受货物时: 借:库存商品4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48 贷:应付账款4748 B销售货物时: 借:银行存款5850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25×2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情形一:异地分支机构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或收款 视同销售销售 A──────→B────→C 总机构异地分支机构客户 情形二:异地分支机构对购货方不开发票、不收款 销售 A──────--────→C 总机构B客户 异地分支机构:只做货物收、付、存仓库保管账,不做会计账务处理。(3)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购买的货物用途不同,处理也不同: 1、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6)、分配(7)、赠送(8),即向外部移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 2、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4)、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5),本单位内部使用——属于改变用途,不得抵扣进项税;已抵扣的,作进项税转出处理。【例题10】某企业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为15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550元。本月该企业用该批原材料的20%向A企业投资,原材料加价10%后作为投资额;月底,企业职工食堂装修领用该批原材料的10%。确定与该批材料有关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 销项税=15000×20%×(1+10%)×17%=561(元) 进项税=2550-150000×10%×17%=1989(元)2、混合销售行为例题11、某彩电生产厂(一般纳税人),销售一批彩电,不含税价10,000元,为保证及时送货,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