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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院政字[2011]47号 关于印发《邵阳学院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邵阳学院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已经院党政会议讨论研究,并经邵阳学院第二届四次“双代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邵阳学院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方案通知 报送: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 邵阳学院办公室2011年12月30日印发 校稿:屈元雨(此文发布在邵阳学院办公网上,印纸质文件20份) 邵阳学院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推行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用人机制,创新管理体制。通过科学设岗,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强化岗位意识,完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精干高效的教职工队伍,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岗位。对少数高层次拔尖人才、特殊人才等岗位要留有发展空间。 2.坚持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原则。充分发挥岗位设置的调节和导向作用,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科专业的建设和发展。 3.坚持按岗聘用、规范管理的原则。以岗位设置为基础,理顺和规范各类人员的岗位系列,科学制定各类各级岗位的上岗条件和岗位职责任务,完善人才遴选、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深化聘用制改革,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4.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充分考虑学校现状,确保政策的平稳过渡和制度的正常入轨。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三、岗位设置数量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设置 岗位总量根据上级核定的我校教职工编制数确定。 首次岗位设置根据我校现有在编教职工数确定。 因岗位的选择、调整,聘用后的实际情况可能与预设数量不一致,经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领导小组(下称学校领导小组)同意,按实际聘用情况确认设岗数量。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我校岗位根据职能、任务和性质分为三大类,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全校所有在编在岗人员都必须分别纳入三类岗位。 2、我校首次聘任根据岗位设置原则和上级有关规定,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标准如下:管理岗位不超过岗位总量的20%;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全校岗位总量的70%,其中,教师岗位不低于55%;工勤技能岗位不超过岗位总量的10%。 (三)岗位等级结构及比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在校内担任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学校党政领导,机关部门、群团组织、教学系(部、院)及教辅单位中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岗位。 (1)我校管理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即厅级正职为三级职员、厅级副职为四级职员,以下依此类推。 (2)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根据学校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确定。即三级、四级岗位按照省委组织部的核定数执行;五级及以下职员的结构比例和数量,由学校按照精简、合理、高效的原则研究确定。 (3)管理岗位按照“制度入轨、平衡过渡、逐步到位”的原则,完善职务与职级体系,逐步将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全部纳入职员岗位体系,推进管理队伍职业化建设。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编辑出版、档案管理、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级至十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