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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讲话】厅长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09年2月24日)同志们:这次“全省保障性住房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等政策规定,落实省委、省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按照“省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会议”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全省住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2月18日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会议”。会上,韩长赋省长深刻分析了当前全省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强调了房地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指明了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申了年度重点工作,对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我汇报了近年来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廉租住房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今年的工作安排。王祖继副省长主持会议。省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和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两个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特别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投资和销售大幅下降,对整个经济的影响越来越严重。我省也与全国一样,尽管没有出现房价剧烈下降,但市场形势不容乐观,开发企业购地、开发意识不强,市场预期不理想,完成年度城市棚户区和保障性住房的任务难度非常大。在这种大形势下,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提出了加大城市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保证房地产开工量,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房地产业的投资、消费的双拉动作用,确保全省经济持续增长,另一方面,保障民生,解决广大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我们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里的决策部署上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我讲几个问题:第一,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省政府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改造城市棚户区(危旧房)600万平方米,建设廉租房80万平方米、2万户,发放租赁补贴23.4万户。最近中央新增投资1300亿,住房建设占很大比例,国家又按照12万户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给予我省资金补贴。各级住房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尽快落实计划,并按照新增计划数来安排部署工作。对于租赁补贴,今年要从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覆盖所有县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科学组织安排,确保实现目标。在这里,我再强调三个具体问题。一是关于实物配租方面。2008年底全省下达的新开工城市廉租住房12.94万平方米、农林场廉租住房5万平方米、棚改解决廉租住房37.585万平方米的任务,国家3.3亿元补助资金已经下拨各地,各地务必于今年3月底前形成实物量。棚改、农林场廉租住房补助资金的申报材料没有上报的地区,要抓紧时间按照发改委的申报要求上报。去年,全省开工建设了81.83万平方米,由于补助资金到位时间相对较晚,去年全省廉租房只竣工了33万平方米,各地剩余的40多万平方米城市廉租住房必须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竣工。现在已经竣工的33万平方米廉租住房要抓紧完成实物分配工作。二是关于租赁补贴方面。近日,国家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专员办要对全省各地国家住房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地务必将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发放工作到位。各地要把本地区2008年底前租赁补贴发放的户数和资金情况,包括2008年底实际发放和2009年1月份补发部分,在本周五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保障办,以后国家和省里的专项检查以此数据为准。三是今年的项目上报工作。今年新下达的廉租房建设计划,各地必须按照项目的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的要求,做好上报工作。特别是通过棚改解决的廉租房项目的申报工作要与城市廉租住房的申报标准一致,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质量。第二,要扎实做好基础工作。近日,《吉林省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吉林省廉租住房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已经由省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下周将下发各地执行,对规范全省保障性住房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各地要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在这里,我强调一个问题。目前,全省已经下拨国家专项补助资金19.75亿元,可以说,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在资金方面是乐观的,但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各地的基础工作落实情况不好。如松原地区由于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基础工作不扎实、申报项目手续不齐全等问题,在国务院检查组对我省去年的3.3亿元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抽查过程中发现了问题,给全省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果全省其他地区再出现类似问题,谁出事谁负责,省里决不庇护。第三,做好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各地一定要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中央预算内投资拨付的审核和使用监管,做到专户存储、分帐核算、专款专用,补助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坚决杜绝资金违法违规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