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担保物权的竞合与实现.docx
胜利****实阿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相关资料
论担保物权的竞合与实现.docx
论担保物权的竞合与实现在各国的民法制度当中,物权制度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均赋以完善、详尽的各种物权法律。而在我国,目前虽然仍没有一部完整的民法典、《物权法》也只是在起草当中,因此,在我国理论界关于物权制度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确。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使得物权法理论界呈现出一片百家争鸣的局面。尤其关于物权法的立法价值取向的问题上,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学者认为我国物权立法应以物的用益为核心,从而顺应物权价值化趋势的发展,推进我国物权立法的现代化进程。但我们同时也应当注意到,物的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是
论优先权与担保物权的竞合.doc
论优先权与担保物权的竞合优先权是一种由法律直接规定规定,当不同性质的若干民事权利发生冲突时,某一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优先于其他民事权利人实现的民事权利。优先权根据所保护的客体不同,分为一般优先权和特别优先权,特别优先权又因标的的不同而可以分为动产特别优先权和不动产特别优先权。一般优先权,是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为标的,优先权人得以债务人的不特定的一般财产(全部财产或全部动产)而优先受偿的一种权利。根据我国立法情况,一般优先权主要有下列四种:即我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企业破产法》规定的
论担保物权的竞合的综述报告.docx
论担保物权的竞合的综述报告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以债权人名义就其债权取得对指定财产享有特定法律地位的权利,以保障其债权得到优先保障或实现。而担保物权的竞合,即指当不同的债权人都以同一财产为担保,且同时主张优先于其他债权人享有该财产之权利时,产生了相互竞争关系。可以说,担保物权的竞合是在保障债权人利益与保护担保权利之间进行博弈的结果,是担保物权法中最具争议性的部分之一。本文将从概念、形成、效力以及解决方式4个方面对担保物权的竞合进行综述。一、概念担保物权的竞合是指不同的债权人均承受债务人同一不动产的担保情形下产
论担保物权的竞合满分议论文.docx
论担保物权的竞合满分议论文担保物权的竞合,即几个担保物权发生冲突时的处理办法,它是指同意标的物上存在同种类或者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何种担保物权优先实现。现实生活中,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形时常发生,确立各担保物权的效力有着极其重要的社会意义。它能够理清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各个债权人的法律地位和受偿顺序,从而快速有效地实现其债权,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终使担保物权的价值得以真正实现。我国担保法对解决担保物权竞合问题并没有系统而明确的规定,仅相关司法解释对部分担保物权竞合予以规定,但其内容不尽系统和完善。20xx年3月
论担保物权的实现.docx
论担保物权的实现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财产作为债权债务的保全或履行担保的一种权利制度。它确保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或无法履行债务时可以通过处分或变现财产来保障其债权的实现。本文将探讨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以及其对各方利益的影响。首先,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主要有抵押、质押和留置三种形式。抵押是指债务人将不动产或动产在债权人面前设定担保,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可以依法以质押物处分或变现以收回债权。质押是指债务人将动产交付给债权人保管,对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处分或变现抵押物以收回债权。留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