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2
2/2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论担保物权的竞合的综述报告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以债权人名义就其债权取得对指定财产享有特定法律地位的权利,以保障其债权得到优先保障或实现。而担保物权的竞合,即指当不同的债权人都以同一财产为担保,且同时主张优先于其他债权人享有该财产之权利时,产生了相互竞争关系。可以说,担保物权的竞合是在保障债权人利益与保护担保权利之间进行博弈的结果,是担保物权法中最具争议性的部分之一。本文将从概念、形成、效力以及解决方式4个方面对担保物权的竞合进行综述。 一、概念 担保物权的竞合是指不同的债权人均承受债务人同一不动产的担保情形下产生的相互竞争关系。主张担保物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而其他债权人的权利被削弱,一旦进入抵押财产的变价程序,各债权人之间的竞争关系更为激烈。同时,不同的债权人之间可能存在优先顺序和分配原则等问题,需要进行合理的解决。因此,担保物权的竞合问题是法学界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课题。 二、形成 担保物权的竞合形成的条件一般有三个方面。首先,债务人要与两个以上的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且担保的内容相同。其次,债务人违约且不能清偿欠债,导致债券到期未还。最后,优先权问题的产生,即债权人对抵押物共同主张权利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的权利。只有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担保物权的竞合才能在实际中产生。 三、效力 在担保物权的竞合中,债权人之间的竞争关系以拨付偿还顺序的确定为重点。对于债权人之间的信用问题,担保物权法规定,优先权发生后,持有财产所有权证书或其他相关凭证的财产权人优先获得被担保财产上的拍卖所得价款。同时,不动产抵押权人、动产质权人优先受偿的权利要优于一般的担保物权权利。其实,优先权的确定,除了直接的法定排位,还涉及到担保物权形成及登记等程序的合法性、优先性问题的认定等问题。对于处置所得价款的分配,应当按照优先权原则和优先顺序分配。 四、解决方式 在实践中,解决担保物权的竞合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优先取得权利顺位的产生,可以通过法律规定或者合同协定来达成。 2.采用垂直分配方式,即优先支付特定担保人的债权金,剩余部分再平均分配。 3.采用水平分配方式,即处置担保财产后,将所得价款平均分配给所有债权人。 4.直接协商化解,对优先权权利的界定由债权人自行协商解决。 总体来看,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解决担保物权的竞合问题,都需要充分考虑债务人的实际情况,确保公正、合理地分配债权。同时,担保物权的竞合问题也彰显了担保物权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更加准确、明确地规定各方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