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到这已经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直接下载吧~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PAGE\*MERGEFORMAT142020年4月19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公费医疗管理规定文档仅供参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公费医疗管理规定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90〕京卫公字第100号)、《关于加强本市公费医疗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京公医发〔1991〕1号)、《关于公费医疗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报销范围的通知》(京卫公字〔1998〕1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公费医疗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86号)及北京市公费医疗办公室颁发的《关于首都大专院校用药报销范围中特殊药品个人负担比例的通知》(京公医发〔1997〕18号)和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关于享受公费医疗离退休人员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对《石油大学(北京)教职工公费医疗改革办法(试行)》的执行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公费医疗范围:1.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我校正式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属于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含委培及自费生)。2.医疗费报销范围:凡属“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费及经北京市公费医疗办公室审定的医疗费。二、门诊转诊报销规定:1.凡我校享受公费医疗的职工、学生就医,首诊一律在校医院就诊。2.因病情需要转院者,一律先办转院手续,经校医院批准后,方可转往合同医院就诊。未经转诊,医疗费自理。(我校合同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3.如需在非合同医院就诊,需合同医院转诊方可报销。4.如为专科疾病须转往专科医院就诊,需经公费医疗办公室审批备案。5.门诊医药费报销时需附:(1)转诊单;(2)公费医疗卡;(3)药品处方(普通门诊处方为白色,急诊处方为黄色);(4)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明细单。6.门诊药量:一般急性病药量不超过三天;慢性病患者(冠心病、精神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病情稳定后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品,限开两周量(住校外的离退休人员可开一个月的药量);中药汤剂不得超七剂。超量按自费处理。7《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规定以外的药品一律自费。8.门诊超过200元的单项检查属大额检查。需大额检查者须个人提前提出申请,经转诊医师同意,报校公疗办备案后方可报销。报销时需带检查结果复印件,结果为阴性,个人负担比例在原比例基础上增加5%,结果为阳性,按规定比例报销。未经批准的大额检查项目,结果为阳性的报销50%,结果为阴性的费用自负。9.门诊医疗费应在发生之日起30天内报销,最迟不超过60天,过期医疗费不予报销。10.门诊所需医疗费只能个人先行垫付,不得借用支票。11.因公出差、实习期间患病应该在就近公立医院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需所在系、院出具证明,导师或辅导员签字并附就诊病历、药品处方底方及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明细单方可报销。12.离退休人员根据自己情况可办理一所“就近医院”。报销时需出示就近医院医疗证。13.离退休人员异地探亲需继续治疗者,需提前向校公疗办提呈异地就诊申请并注明就诊医院(只能是公立或集体);校公疗办审核备案并报市公疗办审批后可到指定这家医院就诊。医药费报销参照北京市公费医疗有关规定报销。三、急诊报销规定:1.居住在学校附近者(指东关南里、润杰公寓、阳光公寓、校园内),必须先到校医院就诊,否则发生费用自理。居住在其它地方的人员,因病情紧急确不能来校医院就诊的病人,能够在居住地附近公立医院或社区中心就诊。急诊报销医药费只限急诊当次,报销时需附急诊诊断证明、急诊病历、加盖急诊章的收据和药品处方底方及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明细表。2.中草药及慢性病医药费一律不能做为急诊医药费报销。3.其它要求同门诊报销规定。四、住院规定:1.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及学生因病住院需要支票时,凭住院通知单和本人医疗证到校公疗办开具借支票单。凭借支票单到校财务处领取支票。2.借取支票须先支付10%押金,每次最大额度不超过2万元(含)。3.出院后须立即将余款支票送交校财务处,在出院后7天内到校公疗办办理报销手续。逾期办理者,所发生医疗费用自负。4.办理报销手续时需携带:(1)诊断证明并盖章;(2)住院收费专用收据(总额);(3)住院收费清单(分类费用);(4)公费医疗或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明细单并盖章。5.若住院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者,当住院满三个月时必须结帐一次。五、医疗费报销标准:1.年度内门诊医疗费支出3000元(含)以下的部分:在职职工个人负担20%;学生、退休人员个人负担10%。3000元以上的部分:在职职工个人负担10%;学生、退休人员个人负担5%。2.年度内住院医疗费支出10000元(含)以下的部分:在职职工个人负担10%;学生、退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