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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卷第2期中国海商法年刊Vol.21No.22010年6月AnnualofChinaMaritimeLawJun.2010郭瑜.提单转让后托运人对承运人的诉权[J].中国海商法年刊,2010,21(2):50256.提单转让后托运人对承运人的诉权X郭瑜摘要:提单转让后,托运人是否还能起诉承运人是目前司法实践中争论较大的一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提单持有人可以直接起诉承运人,但没有规定托运人就不能再起诉承运人。托运人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其诉权不应被随意剥夺。根据中国民法理论,托运人的诉权与提单持有人的诉权是可以并行不悖的。允许托运人享有诉权,符合国际一般做法,也有利于承运人、托运人和提单持有人三方之间的利益平衡。关键词:提单;托运人;诉权中图分类号:DF961.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3276592(2010)0220050207Shipper’srightofsuitagainstthecarrierafterassignmentofbillofladingGUOYuAbstract:Whethertheshippercanbringanaccusationagainstthecarrieraftertheassignmentofbillofladingisoneoftheacutelycontroversialissuesinjudicialpractice.MaritimeCode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providesthattheholderofbillofladingcouldmakeanaccusationagainstthecarrierdirectly,butitdoesnotprovidethattheshippercouldnolongerindictthecarrier.Theshipperisonepartyofthecontractofcarriageofgoodsbysea,hisrightofsuitshouldnotbearbitrarilydeprivedofwithoutlegalgrounds.AccordingtoChinesecivillaw,therightofsuitoftheshipperandtheholderofbillofladingcouldgohandinhand.Thattheshipperhastherightofsuitisinlinewithcommoninternationalpractice,andisconducivetobalancingtheinterestsofthecarrier,theshipperandtheholderofbilloflading.Keywords:billoflading;theshipper;rightofsuit一、问题的提出相反的观点则认为,提单持有人享有诉权,不排斥托运人的诉权,托运人不仅有权就货损货差起诉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提单转让后,货物如果在运承运人,也有权得到实际赔偿。输途中受损,一般是由提单持有人直接持提单起诉这两种观点的冲突导致了司法实践中不同的判承运人,但托运人起诉承运人的情况也不罕见。发生决,如在天津海事法院审理的“怡诚航运公司与日本这种情况后,应如何处理,学界有不同的看法。邮船株式会社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以及广州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即使因承运人的过失导海事法院审理的“深圳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诉金星致了货损,也只能由提单持有人起诉,托运人将提单船务有限公司和中国深圳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案中,转让后,已经不享有对承运人的诉权。还有学者认法院认定了记名提单托运人的诉权;在上海海事法为,就算托运人对承运人有诉权,但其损失并非由承院审理的“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诉山东省烟台国运人过失引起,而是由托运人错误赔偿引起,因此不际海运公司和山东省烟台国际海运公司上海分公司能得到赔偿。案”中,法院认定了电放提单的托运人享有诉权。而X收稿日期:2010206218作者简介:郭瑜(1969-),女,四川成都人,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E2mail:yguo@pku.edu.cn(北京100871)。第2期郭瑜:提单转让后托运人对承运人的诉权51在“海南通连船务公司与五矿国际有色金属贸易公款,用于清偿保管、拍卖货物的费用和运费以及应当司海上货物运输纠纷再审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否认向承运人支付的其他有关费用;不足的金额,承运人了该案中托运人的诉权。最高人民法院也曾试图用有权向托运人追偿;剩余的金额,退还托运人;无法司法解释的方式统一各法院的做法,但由于理论上退还、自拍卖之日起满一年又无人领取的,上缴国存在争论,故始终没能找到一种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