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_鹿特丹规则_对托运人诉权的制度重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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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_鹿特丹规则_对托运人诉权的制度重构.pdf
第9卷第13期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学术论坛)Vol.9No.132011年7月JournalofHuaihaiInstituteofTechnology(AcademicForum,SocialScienceEdition)July2011DOI:10.3969/j.issn.1008-3499.2011.13.010论《鹿特丹规则》对托运人诉权的制度重构*蔡莉妍(集美大学政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21)摘要:从海上货物运输纠纷中有关托运人诉权的法律困境着手,通过对《联合国统一运输法公约》(简称《
《鹿特丹规则》之下托运人制度研究.docx
《鹿特丹规则》之下托运人制度研究随着现代国际贸易和物流行业的不断发展,国际货物托运成为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鹿特丹规则作为国际货物托运的重要规则,已经成为全球货运业的标准之一。鹿特丹规则通过明确托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对于保障国际货运的安全和正常进行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将针对鹿特丹规则下的托运人制度进行研究,并分析其在国际贸易和物流行业中的应用。一、鹿特丹规则下的托运人制度鹿特丹规则是指《国际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条约》。该条约于2009年由国际海事组织发布,是对1978年《汉堡规则》的修订和更新。鹿特丹规
论中国《海商法》托运人制度的修改——以《鹿特丹规则》为视角.pptx
汇报人:目录单击此处添加章节标题中国《海商法》托运人制度概述托运人定义和分类托运人权利和义务《鹿特丹规则》对托运人制度的修改托运人定义和分类的修改托运人权利和义务的修改托运人制度修改的影响中国《海商法》托运人制度的修改建议完善托运人权利和义务规定调整托运人定义和分类引入《鹿特丹规则》的先进制度中国《海商法》托运人制度修改的必要性适应国际海运发展的需要保障托运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提高中国海运竞争力的需要中国《海商法》托运人制度修改的可行性符合国际海运发展趋势有利于完善中国海商法律体系有利于提高中国海运竞争力结论
《鹿特丹规则》之下托运人制度研究的开题报告.docx
《鹿特丹规则》之下托运人制度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鹿特丹规则》是国际海运领域非常重要的一份法律文件,同时其中规定的托运人制度也备受关注。《鹿特丹规则》第4条规定,“托运人应遵守海上运输条例,按照约定交付货物,并负责申报相关货物信息和支付相应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托运人在国际海运业中的地位极为重要,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风险,如货损、滞报、欺诈等问题不断出现,托运人面临着可能导致商业损失甚至法律风险的挑战。因此,本课题着眼于《鹿特丹规则》下托运人制度的研究,旨在探讨托运人在国际海运中的地位、作用,
论中国《海商法》托运人制度的修改——以《鹿特丹规则》为视角的开题报告.docx
论中国《海商法》托运人制度的修改——以《鹿特丹规则》为视角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海商法托运人制度是指托运人对托运货物及其价值的控制和利益保护。在国际海运贸易中,托运人是贸易活动的核心参与者,其权利和义务直接关系到贸易的顺利进行和交易双方的利益。由于国际海运贸易的快速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技术、设备和客户需求问题,此时托运人制度的发展和修改显得尤为重要。目前,中国的《海商法》中托运人制度相对落后,与国际惯例相比存在差异。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需求,在2016年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