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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企业职业卫生培训主要内容:一、职业病防治现状二、职业危害因素及其防护三、职业性健康监护四、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管理规范五、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实例一、职业病防治现状一、职业病防治现状职业病案例职业病案例案例3:惠州镉中毒事件二、职业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宗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2016年07月02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90号令2017年5月1日起实施)《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2012年6月1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2012年6月1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2013版)》(国卫疾控发〔2013〕48号10大类132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基本概念基本概念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223、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健康危害其主要来源可归纳为:1)固体物质的破碎和加工常见于矿石开采和冶炼;铸造工艺;耐火材料、玻璃等工业原料的加工;粮谷脱粒等过程。2)物质的不完全燃烧煤炭不完全燃烧的烟尘、烃类热分解产生的碳黑。3)蒸气的冷凝或氧化如金属熔炼时产生的金属氧化物烟尘。(3)分类生产性粉尘按性质可分为三类。1)无机粉尘(a)金属矿物粉尘如铅、锌、铝、铁、锡等金属及其化合物等。(b)非金属矿物粉尘如石英、石棉、滑石、煤等。(c)人工无机粉尘如水泥、玻璃纤维、金刚砂等。2)有机粉尘(a)植物性粉尘棉、麻、谷物、亚麻、甘蔗、木、茶等粉尘等。(b)动物性粉尘皮、毛、骨、丝等。(c)人工有机粉尘如树脂、有机染料、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粉尘。3)混合性粉尘指上述各类粉尘的两种或多种混合存在称为混合性粉尘。此种粉尘在生产中最常见。如清砂车间的粉尘含有金属和型砂尘。在防尘工作中常根据粉尘的性质初步判定其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对混合性粉尘查明其中所含成分尤其游离二氧化硅所占比例对进一步确定其致病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4)生产性粉尘的危害生产性粉尘由于种类和理化性质的不同对机体的损害也不同。按其作用部位和病理性质可将危害归纳为尘肺、局部作用、全身中毒、变态反应和其它5部分。1)尘肺尘肺是指在工农业生产过程中长期吸入粉尘而发生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法定尘肺病种类: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2)局部作用吸入的粉尘颗粒作用于呼吸道粘膜早期引起其功能亢进、充血、毛细血管扩张分泌增加从而阻留更多粉尘久之则酿成肥大性病变粘膜上皮细胞营养不足最终造成萎缩性改变;粉尘产生的刺激作用可引起上呼吸道炎症;沉着于皮肤的粉尘颗粒可堵塞皮脂腺易于继发感染而引起毛囊炎、脓皮病等;作用于眼角膜的硬度较大的粉尘颗粒可引起角膜外伤及角膜炎等。3)全身中毒作用吸入含有铅、锰、砷等毒物的粉尘可被吸收引起全身中毒。4)变态反应某些粉尘如棉花和大麻的粉尘可能是变应原可引起支气管哮喘、上呼吸道炎症和间质性肺炎等。5)其它某些粉尘具有致癌作用如接触放射性粉尘可致肺癌石棉尘可引起间皮瘤。沥青粉尘沉着于皮肤可引起光感性皮炎等。(二)金属与类金属锰(Mn)1.理化特性为浅灰色金属反应活泼溶于稀酸。比重7.2熔点1244℃沸点1962℃质脆。2.接触机会(1)锰矿开采、运输和加工制造锰合金。(2)锰化合物用于制造干电池、焊料、氧化剂和催化剂等。用锰焊条电焊时可发生锰烟尘。3.危害:慢性锰中毒早期主要表现为类神经征继而出现锥体外系神经受损症状肌张力增高手指明显震颤健反射亢迸并有神经情绪改变;严重患者锥体外系神经障碍恒定而突出表现为帕金森病样症状。序号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