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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员工保密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码: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产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产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第二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保密性。第三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向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第四条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能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第五条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六条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第七条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及兼职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或兼职员工等。若乙方离职之后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第八条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私自承接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业务也不得自营与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同类业务。第九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转让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第十条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第十一条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ERP系统、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广告设计、相关的函电等等。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第十二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第十三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