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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传统文化论文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一)德行并施以德为主在中国传统文化意识中一直以道德的教育为主而刑法处于辅助的地位社会关系的调整德育才是根本刑法只是工具。道德的教育从家庭开始孩子的教育更是以教育做人为开始。即所谓“德主刑辅”:德教者人君之常任也而刑罚为之佐肋焉。修身、治国、平天下首先人必须要有自己良好的道德修养才能服众才能出仕为官。有学者甚至认为无法分清哪是法律哪是道德。可见法律与道德的融合关系之深。古代有“为政以德”的思想要求统治者重视德育反对苛政。刑法只能处罚已经发生危害的事实而德育却能够阻止危险行为的发生即“止邪于末形”。儒家思想坚决主张先教而诛强烈反对不教而诛的刑法。在这方面可以看到其积极的一面但从历史长河发展的演进而看这种思想限制了法律的发展使得法律一直就是政治和德育的附随而已。(二)皇权一统天下无双皇权是最神圣的、最权威的。“朕即法律”古代帝王位于是权力金字塔的顶峰掌管一切生杀大全具有至高无上的独尊帝位。在封建社会能够存留下来的思想无不以维护皇权正统为要旨即使不愿意涉及政治的也只能回避这个问题。作为传统文化核心的儒家思想更是极力的维护皇权通过三纲五常来束缚人的思想确保大家对皇权无二心。在法律上更是对处罚皇权的行为处以最重的刑罚。“十恶”罪名是违反封建皇权统治与纲常伦理的大罪一旦触犯便处以极刑且不适用封建的“议、减、赎、当、免”等减免刑罚的制度。在传统法律文化中法律是帝王的“治民之术”而已。从犯罪人的主观出发考虑行为的主观恶性。法律的出现主要是用于制裁那些不服从教化的人(三)以礼统法中国古代的法律中以“礼”治国更深早于孔子的思想后来的儒家思想其实就是对“礼”的维护。西周时期周公制定礼维护周朝统治周末以后礼乐崩溃孔子周游列国希望“礼”能重建。儒家思想对礼进行概述和升华。例如子产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又如荀子说:“礼者法之大公类之纲纪也”。传统礼法主张“君君、臣臣、夫夫、子子”的等级秩序维护封建纲常伦理和封建宗族制度。在“礼”的作用下维护社会等级秩序保护规范的是整个集体的利益不重视个人的利益当个人利益触犯集体时就必须受到惩罚。当然“礼”并不排斥法律儒学重要思想代表人之一的荀子更是提出了“隆礼”与“重法”的主张到了汉代董仲舒、贾谊提出了“礼法并用”的主张。从中国传统的法律来看礼与法虽然并用但礼是主导地位的违反礼的罪行要比一般违法犯罪受到的处罚要重。“法”必须要以“礼”为纲。后者在定罪量刑上也起着主导的作用。二、中国传统法文化与中国法治发展的关系传统文化对于中国法治发展的作用和影响是在儒家法文化与西方法律文化相互碰撞、融合、冲突的过程中实现的。(一)传统法文化对法治发展的局限性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形成是经过千年的积累和完善是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无法比的。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其对当今法治的进步贡献是受限的。一方面其思想在中国人的思想中根深蒂固影响着当今很多人的价值评价虽然中国改革开放多年来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大有改观。但是思想仍受传统文化的影响较深。另一方面我们看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过程是被西方法律思想强行打破和侵入的距离今天方才百年历史如果要求中国走上向西方高度民主文明的法治国家要求中国用十几年的时间来完成无异于痴人说梦了。目前由于中国的法治进程才刚刚起步其中有现代法治思想有用千年积淀的文化思想造成了如今导致区域法治发展的多元性、多样性的形态。使的我们难以对付和招架。甚至有的学者认为:当代中国的法精神就很难得到我们整个民族的认同。因此传统文化应该放弃而主动接受基于工业文明而来的西方法律。(二)当代中国法治发展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冲击从汉武大帝北上驱逐匈奴建立大一统帝国开始中国一直是世界上最文明、最强大、最富饶的帝国。法律上更是具有先进性。到了近代西方通过坚船利炮敲开了中国的大门西学东渐开始了。其以巨大的冲击力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传统农业宗法社会原来的发展方向使之在多少有些屈辱的方式中被迫转型向一个未可知的现代社会过渡而今天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新时代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追求市场经济的社会势必要去改变传统法律文化中限制人身束缚的内容以便利于经济的发展。“市场的活力有赖于建立起保护法律权力的环境而这种法治环境在发达国家往往被视为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同时经济追求最大化利润在追求利益上是排除道德的利益越大越敢背离道德。因此市场经济下改造传统并不能全是有益于的改变有的反而企图毁掉传统中有利于社会和谐的一面。这时候每个立法者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念懂得何时取舍懂得如何去利用传统法律文化思想不能在区域法治发展的外表下行的是不利于社会和谐的一面。三、中国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