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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 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 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ShaanxiJ&RFireProtectionCo.,Ltd.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6幢10701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2,0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19.98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0年8月23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8,000万股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鸿宝承诺: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其担任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易出售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 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 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向阳、 李炜、王保社、过振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 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数量占 1-1-1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担任发行人董事的樊五洲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 行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 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数 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 五十。 发行人其他股东佰聚亿投资、恒洲信投资、李杰、张 金龙、康通投资、徐凯、台文英、岳大可、庞东、陈 琼、胡维、常戈、郭晓峰、高立琦、韩晓娟、陆望民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广州佰聚亿投资有限公司就其于2009年6月受让原股 东郭怀川所持发行人3.29%的股份共计197.401万股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 述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0年08月19日 1-1-2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3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因 素。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2009年10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 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依其所 持有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鸿宝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