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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 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 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 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 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BaoliAsphaltco.,Ltd) (江苏省江阴市云亭镇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声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 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 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2,0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0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8,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0年【】月【】日 1—1—1 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承诺内容 1、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其所持有的股份。 周德洪、周秀凤夫妇对所持 2、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1、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公司股东周德生对所持股份其所持有的股份。 自愿锁定的承诺2、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1、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公司股东张宇定、汪红兵、 其所持有的股份。 陈永勤、徐建娟、丁伟对所 2、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合肥天安集团 有限公司、袁亚康、朱培风、 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叶卫春、深圳市安凯源实业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 发展有限公司、邹爱国、欧 持有的股份。 阳国金、汤双喜、徐基强对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1—2 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 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3 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关注下述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德洪、周秀凤夫妇承诺:自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 股东周德生承诺: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在公司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