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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益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历年高频难、易点(公共基础测验共200题含答案解析)模拟试卷 每套试卷共200题,答案解析在题目后面 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合计统分人得分 一、单选题(共124题) 1、我们要将上级的文件批转给下级执行,或者要求下级从哪些方面做好哪件工作时,一般印发()。   A:公告   B:意见   C:通报   D:通知 正确答案选项:D 解析:本题旨在考察公文的基础知识,包括但不限于文书处理等方面。它是在国家机构中发布有关信息的一种文体形式。在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时,若发现A项错误,则适用公告。“通告”是我国政府发布有关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信息的一种文体。该篇文章的特色在于其发文主体的限制性、公布范围的广泛性以及题材的重大性。它不同于一般的答复或指示类公文。针对 B项错误,我们的意见适用于提出对重要问题的独到见解和有效处理方案。该意见并未具有强制性的决定或通知等文种,但在提供建议、参谋和指导方面具有一定作用。因此,“通报”属于一种指示性文件。 C项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九项规定:“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本试题是针对该两项进行命题。 D项正确,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八项规定:“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由于 的存在,故本题选择D。 2、下列句子不适宜作为请示结语的是:   A:当否,请批示   B:妥否,请批准   C: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准   D: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准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执行 正确答案选项:D 解析:本题旨在考察公文的基础知识,包括但不限于文书处理等方面。请示的结尾是对前文内容的概括总结,它在文末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请求指示、请求批准以及请求批转,是请示的最终陈述。“同意与否,请批复”属于请求批准结论。在请求指示的结尾处,针对 A项的正确性,我们建议您给予批示,以表明您的判断是否正确。“不恰当,请修改或重新拟稿”属请求批改结论。在请求批准的结论中,B项的正确性得到了确认,“请批准,妥否”成为了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以上批复如有不妥,请修改”属于请求修改结论或建议正文部分内容。在请求批准的结论中,若上述请示无任何不当之处,请予以批准。“同意”是指对某一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肯定或否定的答复。若在D项中出现 的错误,建议将“批准”改为“批转”,并删除“研究”,但必须确保以上请示无任何不妥之处,并请将其批转至各地区、各部门执行。此篇文末陈述了请求批准的请求。在此说明本论文是关于“非科学文献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这一课题的初步探讨与实践成果总结,并不代表本刊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和结论。由于本题为选非题,因此我们选择了D作为本题的题目。 3、当正文之后的空白容不下印章或签署人、签名单、成文日期时,不宜采用下列哪种解决方法()。   A:调整正文行距   B:标记“此页无正文”   C:调整正文字体   D:调整正文字距 正确答案选项:C 解析:本题旨在考察公文的基础知识,包括但不限于文书处理等方面。该条款未涉及文字书写问题,但从行文结构来看,有必要对其进行修改完善。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第7.3.5.5条“特殊情况说明”明确规定:“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或签发人签名章、成文日期时,可以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解决。”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的规定,对于 A项的正确性,可以采取调整正文行距的措施来解决问题。在此前提下,笔者认为可考虑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在我国公文格式上一版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9704—1999)中,明确规定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纳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进行解决,以确保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使用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问题。然而,现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已删除“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因此修订推断后的公文格式不再禁止采用标记“此页无正文”的解决方法,而是根据选优原则,此项说法比C项更为合适,因此不应选择。根据此条款要求,笔者认为在实际工作中未发现修改原文种规格或改变原有版式尺寸等做法的案例,而仅有少数作者对其进行了修改。 C项错误,《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第5.2.2条“字体和字号”明确规定:“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在此情形下,修改后的公文格式仍允许使用标点符号。根据选优原则,一般情况下不应对正文字体进行调整,然而,相较于B项,此项表述存在不妥之处,因此建议优先考虑。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