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3
2/3
3/3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制度创新和发展模式研究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一种新型的资产证券化方式,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得到了飞速发展。其主要作用是通过将抵押贷款资产打包成证券进行交易,从而实现更有效的融资和风险规避。本文将主要探讨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制度创新和发展模式。 一、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基本概念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指将抵押在住房上的贷款资产打包成证券,并通过证券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该证券化方式的基本原理是,将原本不具流动性的房屋债权通过打包操作,分割为各种不同等级的证券,以此分散风险、提高流动性并获得更高的融资额度。 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制度创新 1、证券化法律制度的建立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第一步是建立证券化法律制度。201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章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及其他机构共同发行证券以及第十一章资产支持证券制度等内容进行修订,为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提供了法律依据。 2、审核机制的制定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审核,建立优秀审核机制,可以提高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2018年,中国证监会(CSRC)向公众发布《关于加强资产证券化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使注册公司成立后成为审核机制的一部分,更加严把证券化风险的关,为证券投资市场提供更好的监管。 三、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展模式 1、托管式证券化 托管式证券化是将债务人的资产转移给第三方,发行相应的证券,托管人负责向证券投资人支付证券收益和资产规模等特定的要求。相对于传统证券化方式,托管式证券化在债券持有的好处和基础资产的防护方面有很大的优势。 2、备用发行人制度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召开会议,提出把信托公司引入证券化市场,运用“备用发行人”模式,颁布了《关于证券化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备用发行人是指在证券化过程中,如果担任主发行人的证券机构资格出现问题,则负责继续完成发行工作的机构。备用发行人制度的制定避免了证券化产品出现问题后证券投资人无法追偿的窘境,有利于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低融资比例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存在融资比例较低的问题。对此,我国在制定证券化法律制度时,规定了证券化融资比例不得超过原始贷款单价的75%,在信用危机时期,证券化在流动资金方面遭遇重挫。 推荐对策:对于具有稳定收益和投资风险较小的优质资产,与其仅限制其融资比例,不如通过建议证券投资人多一些接受购买相应证券的年金基金和延续期保险,来进一步促进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展。 2、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证券化过程中将借款者的抵押房屋贷款打包为一种新型的抵押贷款资产,安排在不同级别证券中进行抵押诱发了证券化风险。当前,我国证券化风险控制和管理机制仍相对薄弱,没有底部风险保护体系。 推荐对策:为了保护证券投资人的权益,对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的风险,应建立完善的监管、审计、抵偿和监督等制度,较好的增加了应急处理预案和抵偿机制,就算证券化产品出现问题,也能够得到返还和赔偿。 结语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新型资产证券化方式的一种,推动了中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充分提高了风险度和流动性。同时,住房抵押证券化面临多种问题和挑战,需要在法律、制度和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进一步探讨。相信,随着各类制度的稳步完善和汇总创新的不断推进,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有望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取得更加突出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