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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草案编制说明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草案编制说明1基本信息1.1标准草案名称中文出口预包装食品麸质致敏原成分风险控制及检验指南英文Riskmanagementandinspectionguidelineofglutenallergeningredientsinprepackagedfoodforexport1.2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一致程度情况等同 修改 非等效标准号英文名称中文名称1.3任务来源批准立项的文件名称和文件号《关于下达2012年第一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国认科[2012]36号)》计划编号2012B1451.4制(修)订情况√制订修订替代的标准编号1.5起止时间2012年6月~2013年12月1.6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拜发分析系统销售(北京)有限公司。1.7起草人1.8专业类别√1、食品(化妆品)检验;2、卫生检疫;3、动物检疫;4、植物检疫; 5、纺织产品检验;6、轻工产品检验;7、机电产品检验;8、化工、矿产品和金属材料检验;9、管理;10、鉴定;11包装及危险化学品1.9标准体系表代码1.10调整情况 2背景情况2.1目的、意义谷类在世界范围内是人类饮食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中小麦产量超过5万吨,占世界谷类总产量1/3。由于谷类在全球的广泛分布和谷类食品巨大的消费量,谷类引起过敏等疾病危害受到国际上的高度重视。小麦、大麦、燕麦等谷类中含有麸质蛋白,是谷类食物过敏的主要原因,能够引起以乳糜泻为代表的各类过敏性疾病。研究表明,乳糜泻在世界范围内是常见疾病,健康成人中发病率达到1/100~1/300,而且确诊常在始发症状10年以后。乳糜泻等麸质过敏性疾病目前没有有效的临床治疗手段,仅有的处理方法是对确诊患者实行严格的终生无麸质饮食,这也是世界胃肠病学组织(WGO-OMGE)明确指出的唯一治疗方式。 鉴于食品营养学、流行病学和临床医学关于麸质过敏情况的研究成果,以及食品生产工艺水平的不断提高,为了规范预包装食品中麸质致敏原成分管理,国际上纷纷出台相关的标识管理法规和标准。其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还专门出台了《针对麸质不耐受人群特殊膳食用途的食品》(CODEXSTAN118-1979),对“无麸质”进行了明确的定义。我国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也先后在各自的食品致敏原标识管理法规标准中对麸质致敏原成分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些管理规定的实施,对我国出口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产品标签上麸质致敏原成分的标识方式、以及检验检疫机构开展麸质标签符合性检验(特别是采用定量检测技术)提出了直接的技术要求。与此同时,我国在食品致敏原方面的研究和管理才刚刚起步,至今仍没有正式的专门性法规标准和技术指导文件出台,出口预包装食品在过去的数年间因为食品致敏原标识问题被国外通报的情况愈演愈烈,其中麸质致敏原是最常见的种类。例如,2007年珠江啤酒集团就曾因标签中有关麸质含量标识和检验的问题,数十万吨啤酒被欧盟拒于口岸。可见,麸质致敏原成分管理方面法规标准和技术指导文件的缺失,已经严重影响了出口食品贸易和相关企业的生存发展。 面对世界范围内无麸质食品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以及国外对麸质致敏原成分管理日趋严格,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对麸质致敏原管理的意识不断提高。2009年我国第一项关于预包装食品致敏原成分的国家标准GB/T23779-2009颁布实施,明确麸质是致敏原成分之一。2012年国家质检总局首次在进出口食品风险监控计划中列入了麸质致敏原成分,开始将进出口预包装食品麸质致敏原成分标识管理纳入日常监管工作。 为满足出口食品行业不断增长的生产技术指导需求,提高出口预包装食品麸质致敏原风险控制和标识管理的科学性,有效应对国外技术壁垒,也为了促进我国进出口检验监管机构的食品致敏原标识管理水平与国际接轨,特别是配合总局做好进出口食品风险监控工作,促进对外贸易的开展,有必要尽快制定《出口预包装食品麸质致敏原成分风险控制及检验指南》。2.2与国内外相关标准、文献的关系国内外暂无专门针对食品麸质致敏原成分风险控制、标签标识和符合性检验的相关标准。 国外食品麸质致敏原成分标识管理的标准包括CODEXSTAN118-1979《针对麸质不耐受人群特殊膳食用途的食品》(CodexStandardforSpecialDietaryUseforPersonIntoleranttoGluten)、欧盟委员会法规2009/41/EC《关于适用于麸质不耐受人群的食品成分和标签》、美国《食品致敏原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中的2.4.3《食品标识;无麸质食品标识》,这些标准主要是致敏原规定了“无麸质”食品的定义,标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