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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通訊22 2007.1 1.27出刊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出版電話:03-5980155傳真:03-5980260 網址:tzm.laodongdang.org(www.laodongdang.org)電子郵箱:labor@apol-mp.com.tw 竹科輸送動脈聯合罷工投票 團結力量大── 大得遠遠超過我們的想像 同胞須團結,團結真有力 ──台灣工友總聯盟‧蔣渭水 驊洲運輸、五崧捷運兩家產業工會的聯合罷工行動,終於在罷工發動前二十分鐘踩了煞 車;但是兩家工會壓倒性的罷工投票比數(驊洲62:1,五崧104:1)在投票後、罷工前,仍然 帶給資方(兩家公司與科學園區廠商公會)和官方(科管局和新竹市政府)很大的壓力;兩家工會在 竹科65%市佔率的條件下,創下了解嚴後台灣二十年工運十分少見的「聯合罷工投票」。 雖然在10月21日的罷工投票過後,以官方主導進行了密集的因應動作;然而在罷工投 票之前,官方和資方其實十分輕視工會實力,沒有當一回事。兩家工會各兩次的團體協約調 解會中,即使中間隔了七七四十九天,資方仍然根本沒有出席;市政府雖然據說和資方做了 溝通,但仍然沒有更積極的作為。直到罷工投票前夕,資方唯一的、但也是很大的動作,是 五崧公司無預警解僱了六名會員──包含一名常務理事黃坤評、一名理事與一名監事。但是 三名理監事為了抗爭在即,拒絕被解僱並在車場門口拉起布條。21日下午,兩家工會在同一 家餐廳同時舉行了罷工投票並分別高票通過,但五崧工會幹部臨時將罷工日期從原共識22日 (投票次日)延到29日上午7:30,而驊洲工會為求聯合、也配合延期。隨著媒體的報導,官 方在投票兩天後開始邀集勞資雙方協商,但兩家工會未能要求「兩家工會、兩家公司共同協 商」,也未爭取到工會祕書、會務顧問與上級工會參加談判。經過一星期的多次談判,驊洲工 會與公司在27日傍晚達成協議;而談判一直沒有重大進展的五崧,則從罷工前一日(28日 星期日)下午3:00開始,談到次日上午7:10、也就是罷工開始前二十分鐘,達成協議簽字。 但是五崧工會未能爭取到三名理監事無條件復職。 團體協約 這次罷工投票與罷工準備的直接結果,就是兩家工會與兩家公司各自簽訂了團體協約。 以當前的工運條件,要達成原先設定的「兩工會、兩企業集團、一份團體協約」當然是很困 難的任務,不但官方和資方不願意,連工會幹部本身都很難理解何必如此──這種理解不但 需要時間,而且恐怕需要超過二十年的時間;但至少本中心在和工會幹部的溝通下,初步做 了嘗試,並且兩家工會還在會員大會上通過聲援被資方打壓的聯倉工會的決議案。以最後的 1 結果來說,這份團體協約有幾個重點:一、資方承諾不任意變更薪資結構並且公平排班(不 分何種薪資制度、不分會員非會員、不分公司車外包車);二、加班費的計算基礎,從原來的底薪或本 俸,向全薪邁進了一步(驊洲一大步,五崧一小小步),但是還沒有符合勞基法,另外還爭取到小 額(驊洲)與小小小小額(五崧)追償;三、運輸過程中意外發生的車損與貨損,勞方減少了 負擔金額(驊洲)或至少是確立了負擔金額(五崧)上限與薪資扣款方式,不再像過去一樣漫 無標準甚至增加;四、半年以來未獲資方承認協商地位的工會(特別是五崧)得到了承認;五、 確立或爭取到理監事與會員的工會會務公假或會務代金,雖然五崧距工會法三十五條的時數 還很遠;六、員工在不同公司間被調來調去的情況,資方承諾不會再發生,並書面承諾年資 接續;七、以抽象(五崧)或具體(驊洲)的方式規範了外包問題;八、確定三節獎金的金額 下限與相關福利;九、爭取到職工福利委員會的改選與工會或勞方席次;十、爭取到每年調 薪並且幅度不得低於消費者物價指數(驊洲)。 兩份「低於勞基法」的團體協約 簽下來的團體協約比起原來的工會版聯合草案,是否做了重大的讓步?是的。有沒有達 到勞方原先設定的底線?很難說,因為根本沒有設定底線;底線只能在抗爭過程中,隨著勞 資雙方實力對比的變化才能逐漸形成、並且也在變化當中。如果有人要問:那勞方到底最在 乎什麼、什麼是絕對不能放棄的?其實,會員們、甚至理監事們,只要求過去兩年來一下片 面變更薪資結構、變相減薪的事情不要再發生就好了;最多就是車禍意外時,不要叫司機賠 太多錢或不要一個月扣太多錢。站在工運工作者的角度來看,這份團體協約當然不夠好,特 別是加班費的計算基礎,仍然差了勞基法一大截。我們一般認為「團體協約當然要優於勞基 法,否則就不用簽,簽了也無效,直接比照勞基法」,而這次抗爭的結果卻不是這樣,這顯然 大有問題。不過,我們認為,勞基法是一回事,光講法,拿不到也白講,除非叫兩百多位司 機都去打個三五年的官司;能夠打個仗拿到一些,就比光講法卻拿不到要來得實在。 為什麼搞了這麼大的陣仗,給了資方這麼大的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