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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先创优、发展特长、 求实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多方面协调发展,紧密围绕学 院“应用性人才培养”的发展思路,为科学客观的评价人才培养的效果, 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 价。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 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 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学生素 质综合测评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在每年的9-10月进行,每学年学生综合 测评的结果由相关部门签章认可后存入学生档案。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 实践与创新能力三部分,测评结果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基本素质占30分, 课程学习成绩占60分,实践与创新能力占10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院正式注册的普通本科学生。 第二章基本素质测评 第六条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人生规划、学习态度、 科学人文修养、身心健康等方面应当具有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基本品质,是 1 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及其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体现。 第七条基本素质测评的基本内容及其基本要求: (一)思想道德修养。主要考察政治态度、法纪观念、集体观念、道 德品质以及生活态度。基本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 的政治方向,自觉加强政治修养,认真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形式政策教 育课等,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 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顾全大局,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 加各项集体活动,维护集体荣誉;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诚实守 信,为人正直,敬老爱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发扬艰苦奋 斗精神,生活俭朴,不浪费粮食,节约水、电。对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扶残助弱、拾金不昧等事迹者(有经认定的事迹材料或书面证明),可评定 为优。对有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并坚持不改者;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有严重损害集体和他人利益的行为者; 不讲社会公德,不讲诚信,言谈举止粗俗,品行不端者或一贯生活铺张浪 费者,应评定为差。 (二)人生规划。主要考察大学生涯设计和职业生涯规划情况。基本 要求:以就业为核心,以“考研、技能培养”为导向,制定有明确的大学 目标规划并付诸实施,能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规划;对自 己的职业发展方向有合理的定位。对没有制定大学目标规划或光有规划但 不付诸实施者,应评定为差。 (三)学习态度。主要考察平时对待课程学习的态度和学风。基本要 2 求:学习态度端正,遵守学习纪律,谦虚好学,刻苦认真,在努力完成各 项学习任务中树立良好学风。对学习不求上进,违反学习纪律,经常旷课 或迟到早退,不按时完成作业或弄虚作假,在学习预警期间仍然不听从教 育者,应评定为差。 (四)科学人文修养。主要考察科学态度、文化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 基本要求:有科学的思想方法,了解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和自然科学 等方面的基本常识,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审美能力,有高雅 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在网络上发表不实言论者造成较坏影响, 在宿舍打牌、通宵上网游戏、聚众嬉闹影响他人休息者,应评定为差。 (五)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参加体育锻炼情况、生活适应能力和在面 临困难、挫折时的心理表现及心理调适能力。基本要求:认真上好体育课, 积极参加早操、课外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活动,有健康的体魄;积极掌握 心理卫生的基本知识,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努力增强挫折耐受力、情绪 控制力和社会适应力。对经常旷操者(学期旷操次数大于10次),应评定 为差。 第八条基本素质测评在学院领导下,针对学生参加的教育环节、课 外活动、日常表现、素质状况等实际情况,采取民主评议、班主任考核和 辅导员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基本素质测评的五个方面,分项进行评分, 各项之和即为基本素质测评分(G1,满分为30分),其计算公式:G1=G′ ×40%+G′×60% 民主评议采取逐人分项进行,全班民主评议得分总和平均值为G′。 3 辅导员根据学生一学年的综合表现评分,其评分结果分别为G′。 第三章课程学习成绩测评 第九条课程学习成绩是指学生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考核成 绩(非百分制成绩折算成百分制),若课程成绩评定为优、良、中、及格和 不及格的,则分别换算为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