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亲,该文档总共110页,到这已经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直接下载吧~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城乡规划规划法汇总十篇 篇(1)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2(c)-0-01 这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化建设也得到了迅猛发展。城市数量不断增加,对于城乡规划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在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当前的规划法体系,不能再适应当前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要求。 (2)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社会公众对公共利益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在城乡规划法中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还缺乏与之相应的法律法规。 (3)有些地方在城乡规划过程中不能充分听取来自专家学者和社会大众的意见,做出的规划不够全面,缺乏科学性。 (4)对规划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在有些地方的规划过程中,有些不做规划,有些做了规划也不遵守,或者随意调整规划,或者根本就不按规划办事,盲目扩大城市建设,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搞一些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5)目前的规划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农村的规划和管理。虽然我国的规划管理制度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农村,规划管理工作,还不能够结合农村的特点满足农村的需要,农村中建设混乱和浪费土地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6)在我国,各地区发展差异比较大,西部、中部、东部发展不均,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地区发展迅速,但是城市发展缺少统一协调,出现一些重大设施重复建设和资源严重浪费等情况,这些地区迫切需要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 2如何搞好城乡规划工作,从工作实际出发 (1)强调城乡规划综合调控的地位和作用。城乡规划法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这就从法律上明确,城乡规划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是具有法定地位的发展蓝图。同时,法律适用范围扩大,强调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确立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三规合一”是规划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2)城乡规划法明确指出: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民居住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快速健康向前发展,制定本法。从内容上看,我们在城乡规划工作中要更重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强调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全过程的公众参与;保证公平,明确有关赔偿或补偿责任。 (3)明确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突出强调近期建设规划的地位;强调规划编制责任。 (4)严格城乡规划修改程序。对城乡规划评估,对省市的规划作出详细的规定。 (5)完善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制度。建立针对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制度;规定各项城乡规划的行政许可。 (6)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明确上级行政部门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以及全社会的公众监督。 (7)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加强对规划师职业的管理。 (8)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镇总体规划由人大审议。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城镇的规划与评估,需要向人大报告。 (9)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政府和行政人员的责任;追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责任;追究违法建设行为的责任;明确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的范围和数额;授予市政府权。 (10)法律授权,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法律体系。 3相关对策 针对以上的情况,我们要深刻学习并严格落实城乡规划法,在工作中勇于创新。具体来讲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在不违背城乡规划法的前提下,要充分考虑到兰坪县的实际情况,对照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现有的规划方案进行一次梳理,防止各规划方案之间相互冲突。加强对重要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规划编制的计划以便提供审批的依据。因目前规划修改程序多,时间长,难度变大,需慎重考虑规划覆盖的范围。(2)充分发挥县规划委员会职能,听取社会各界、专家及广大群众的意见,将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草案和城市规划未确定和待确定的重大项目的选址提交规划委员会审定,避免因个人喜好而影响规划决策,促进城乡规划领域的利益协调。有助于实现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科学性。(3)加强城乡规划法和兰坪县相关规划成果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规划方案的认同感,争取社会公众的支持,减少工作的阻力。(4)建立完善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机制,发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作用,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 参考文献 篇(2)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