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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医药企业年度培训计划 医药企业年度培训计划(篇1) __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规范》以及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规定,结合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品常识、业 务技能实际需求,公司行政部会同质量管理部 对员工企业内部培训做如下安排: 一、法律法规培训 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培训;⑵新颁布的药品流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 培训。 二、专业知识培训 ⑴药品常识培训;⑵业务技能培训。 三、培训方式 ⑴面授;⑵试卷测试;⑶针对性现场指导。 四、培训时间安排 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培训,7月份完成,课时4小时; ⑵药品常识、业务技能培训,10月份完成,课时2小时; ⑶现场指导培训每半年不少于4小时; ⑷新颁布的药品流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根据情况临时安排。 __年5月16日__________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法规与常识培训签到表培训内 容: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程序》 3、培训时间:__年7月8日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 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______________医药有限公司 医药企业年度培训计划(篇2) 为了宣传贯彻执行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 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和药品生产、流通、 使用领域的各项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和促进当地药业经济的健康 发展,特制定度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__为指导,以提高监管执法队伍和药品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以保 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我市药业健康发展为宗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药品监督执法岗位及药品生产、流通、使用领 域的职责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 二、培训的组织 根据《南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省 市县三级事权划分意见(试行)的通知》(南药监〔〕文办139号)、福建省药品监 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药监 〔〕文人658号)以及南平市药监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在 职参加学历教育及更改学历规定》(南药监〔〕文人009号)有关精神,对我市药 监系统度培训教育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正科以下(含)干部职工、县局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 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由市局负责审批,有参加新一年度学历教育的干部职工应在2 月底前申请报批。 2、凡是组织人事部门下达的调训计划,要求参加党校、行政学院举办各类 政治理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各县(市)局及直属单位要及时上报市局, 由市局统一安排。 3、医疗机构制剂室负责配制和药检人员的岗位培训,药品批发、零售连锁 企业从事药品养护、保管、销售工作的人员,药品连锁企业门店和零售企业从事 质量管理、检查验收的人员以及营业员的岗位培训,由市局负责组织。 4、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从业药师,医药专业、医药工程专业的初、中级 职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市局负责组织,市、县两级局共同承办。 5、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实施指南培训由各县(市)局负责组织, 市、县两级共同承办。 6、各县(市)局安监人员和器械监管人员有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 由市局负责组织。 7、培训工作实行计划申报制度。在年度培训计划之外,确因工作需要,各 有关单位和科室临时安排的培训项目,应提前10个工作日报 人教科审核,由人教科报请市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组织开展。 三、培训内容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 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 使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实施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药械相关知识。另外,药品 监管系统公务员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思想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行为规范教育, 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廉政勤政意识和公共服务意识,学习现代公共管理技能。 四、培训时间安排 1、省、市药监局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安排的调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药品从业人员培训; ①2—3月份举办2期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药品养护、保管、 销售工作的人员以及药品连锁企业门店、零售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工作 的人员以及营业员的培训; ②2—3月份举办各县(市)局安监人员和器械监管人员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 培训班。 ③3月份安排初任公务员培训; ④1—6月份举办县(市)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实施指南培训; ⑤7月份举办药工培训班; ⑥8—11月份举办从业药师及其他药品从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