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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页,共NUMPAGES5页 附3: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院管理水平,根据《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岗位设置 (一)岗位总量 根据学院实际工作需要和上级部门核准的岗位总量,全院管理岗位总量131个。 (二)岗位等级 全院管理岗位设置7个等级。包括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四至十级职员。 (三)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总量占全院岗位总量的18.9%,其中厅级副职(四级职员)、处级正职(五级职员)按院级领导班子的职数确定,岗位数量分别为2个和4个,占管理岗位总量的1.5%和3%;处级副职岗位设置26个,占管理岗位总量的19.8%;科级正职岗位设置27个,占管理岗位总量的20.6%;科级副职岗位设置56个,占管理岗位总量的42.7%;科员及办事员岗位设置16个,占管理岗位总量的12.1%。 二、岗位基本职责 (一)管理岗位职责是指管理人员受聘到某一级别管理岗位上应承担的管理工作范围、任务、权限、责任和义务,它是考核受聘人员的依据。管理岗位基本职责是学校对受聘到某一级别管理岗位上应承担的管理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各部门应根据具体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在管理岗位基本职责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管理岗位职责、岗位任务和任期目标;不能履行相应管理岗位基本职责者,不能被聘用到相应管理岗位。 (二)受聘管理岗位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维护学校声誉,履行受聘岗位的岗位职责。 (三)院级党政管理岗位基本职责 1、主持负责学校党务、行政的全面工作或负责全校分管范围的党政管理工作,制定分管工作实施计划; 2、负责审定分管部门的工作计划、重要公文、规章制度和工作总结等; 3、负责对关系到学校事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事项作出宏观决策,负责组织实施,并完成工作目标; 4、主持撰写管理工作方面的调查报告、论文、重要报告、重要计划等; 5、检查、指导、督促下级岗位管理人员的工作; 6、对本职管理范围内干部的廉政勤政负责。 (四)中层党政管理岗位基本职责 1、主持负责本部门(单位)党务、行政的全面工作或分管工作,制定分管工作实施计划; 2、负责拟定或审定本部门(单位)工作中的有关文件、规章制度和工作总结等; 3、负责本部门(单位)改革与发展中重要事项的决策,负责组织实施,并完成工作目标; 4、撰写有一定水平或创新精神的研究报告、工作文稿、管理工作论文等; 5、检查、指导、督促下级岗位管理人员的工作; 6、对本职管理范围内干部的廉政勤政负责。 (五)内设科室科级党政管理岗位基本职责 1、负责或独立承担本单位某一方面的专门性管理工作;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热心服务; 3、参与有关工作的调研,对本岗位工作提出新的工作思路和建议; 4、起草本职管理工作相关的管理办法、有关文件、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等; 5、检查、指导、督促下级岗位管理人员的工作。 (六)一般管理岗位基本职责 承办本岗位具体的管理工作和事务性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热心服务。主动配合本部门领导做好工作,积极参与文稿的起草和调查研究工作,独立完成相关的工作任务。 三、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和理论水平,积极拥护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为人正派,勤政廉洁,团结同志,有全局观念,能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任职岗位工作的能力、身体条件、专业知识或技能; 4、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合格。 (二)各级职员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四级、五级职员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担任院级正职、院级副职(含副院级调研员)领导职务的,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四级、五级职员。 2、六级职员 (1)由学院任命担任部门正职(副处级)领导职务的,聘在六级职员岗位。 (2)学院聘用在岗的副处级调研员,聘在六级职员岗位。 (3)担任部门副职(正科级)领导职务10年以上,可申报六级职员岗位。 (4)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0年、本科毕业工作满25年、专科毕业工作满30年并在七级职员岗位任职10年以上,且距退休前三年者,并且长期以来工作勤奋踏实,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可申报六级职员岗位。 3、七级职员 (1)由学院任命担任部门副职领导职务的,聘在七级职员岗位。 (2)学院聘用在岗的主任科员(正科级),聘在七级职员岗位。 (3)担任内设科室科长(主任或其他副科级)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