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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PERLINK\l"_bookmark1"xx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办法(xx年7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用章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控制用章风险,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印章是指经公司内部或有关国家机关审核批准而刻制、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证明或确定相关法律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人名章等。第三条印章管理是指对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废止等工作。印章管理要遵守专人管理、相互牵制、适当审批、严格登记的原则。第四条公司运营管理部为公司印章管理部门,公司下属子公司及附属公司的印章由公司运营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印章实行定点集中、专人专管原则。因业务发展或实际情况,需要分散保管或临时脱离专人保管的,应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印章保管部门应将批准文件存档备查。第二章各类印章的使用范围第五条公司公章,主要用于公司签发文件、签订重要合同和协议以及须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和函件等。第六条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银行开户预留印鉴,支票、汇票结算、网上银行用户申请、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以及公司费用托收账户预留印鉴等的银行结算,银行余额对帐单的核对,对外开出收据、发票,提供会计档案以及纳税申报和缴纳。第七条人名章,主要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名章,用于公司合同、协议、文件、财务等签署。第三章印章管理职责与权限第八条公司运营管理部应建立健全责任清晰、管理到位的印章管理体制;负责全公司印章刻制、启用、回收和废止管理,印章使用流程制定和审批,公司印章保管和使用。第九条公司印章保管人职责:(一)应认真学习及遵守本办法及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签署《印章保管使用责任书》(附件一),报公司运营管理部留存;(二)负责将印章保管在安全的设施内,不得随意存放,做到随用随锁;(三)使用保险柜保管印章的,应保管好保险柜的密码,每三个月或在印章短期移交后,应及时更换密码;(四)应负责及时清洗印章、添加印油,确保印章清晰;(五)印章保管人应负责对用印的信息履行保密义务;(六)负责保管及归档保管印章管理相关记录单据和登记簿。第十条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财务专用章管理办法》的制订与修订,完善财务专用章的管理流程和细则。第十一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印章使用,应按照《xx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文件签批规则》或子公司的相关规定(如有)履行签批流程后,到运营管理部用章。第四章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原则第十二条公司印章管理实行“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第十三条相互牵制原则。各类公章、人名章和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人和用章审批人必须分离。第十四条适当审批原则。印章管理人员用章时,应审查主办部门或人员的意见,并确认有权签字人已签字或电子流程提交的签批意见为同意后方可盖章。第十五条各类公章、人名章和财务专用章平时应置放于保险柜内,并做到随用随锁,严防丢失或被盗用。第十六条严格登记原则。公章使用应通过电子流程进行,公章保管人应及时完成公章使用流程并及时打印用章记录,定期整理及归档;专用章使用应严格建立用章登记簿,逐笔登记,定期整理及归档。第五章印章的保管第十七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印章刻制原则上由公司运营管理部统一办理刻制。如遇特殊情况,可指定专人办理刻制,刻制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登记保管手续。移交登记文件应载明移交日期、移交人、接交人(保管人)、监交人等。移交人、接交人及监交人应在移交登记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印章戳记。第十八条印章保管人应设置印章流转登记簿及印章使用登记簿。印章流转登记簿应载明流转日期、流转原因、批准人、移交人(保管人)、接交人(临时保管人)、监交人等。印章使用登记簿应载明使用日期、使用原因及内容、批准人、使用人、使用枚数等。印章流转及使用的相关当事人均应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第十九条印章流转结束后,印章的临时保管人应及时将印章流转回印章保管人并办理流转登记。第六章印章的使用第二十条用章实行按汇报线逐级审批的原则。用章部门不得越级申请用章,但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除外。第二十一条印章保管人对越级申请用章有权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有权拒绝用章。第二十二条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用章事项涉及其他部门审核的,应增加相关部门会签审批。第二十三条用章部门提交用章申请,应指定经办人办理。用章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简述用章文件的背景及文本主要内容的说明;(二)用章文件的纸质文本或电子文本;(三)用章的审批文件。用章文本应当与审批文件一致。用章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已经审批的用章文本。特殊情况下需要更改的,应重新审批。第二十四条印章保管人应审查用章申请是否符合前条规定,对不符合前条规定的,有权要求补正,拒不补正的,有权拒绝用章申请。第二十五条用章后形成的文件应按照公司文件签批规则及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档。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印章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