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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现状(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界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发起设立,通过划拨土地、股权、规费、国债等资产,迅速包装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均可达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作为还款承诺,以实现承接各路资金的目的,进而将资金运用于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肥瘠不一的项目,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就意味着地方政府不存在市场化融资的体制通道。因此,地方政府独辟蹊径,绕开了现行体制与政策的障碍,成立了集融资、建设和经营、债务偿还为一体的城市投资公司作为融资平台,代替政府进行直接与间接融资,实现了地方政府市场化融资的目的。对此,央行副行长刘士余认为,“不能不说,地方融资平台是地方政府天才般的创造。在市场化融资‘正门’不开情况下,地方政府创造出的一条路。相当于地方政府把一个(融资)小窗户弄成一扇(融资)门”。(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发展为抵御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底,中国政府宣布了4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随后地方政府积极推出了在未来几年投资逾30万亿人民币的多项计划。这些投资计划远非空想。此后一段时间内,中央政府鼓励地方政府从银行借贷以支持基础设施项目。政府融资平台在全国迅猛发展,主要特点有:1.规模迅猛扩张根据媒体报道,截至2009年6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合计设立8221家平台公司,其中县级平台高达4907家。据中国银监会估计,截至2009年底,地方投资平台总债务额约为5万亿到6万亿元,绝大部分为银行贷款。中金公司按照广义口径估计,2009年末金融机构地方投融资平台贷款(不含票据)余额约7.2万亿元,占银行业总贷款约18%。在7.2万亿元中,估计2009年新增贷款约为3.7万亿元,占51%。2.结构特点明显估计项目贷款(主要用于基建投资)余额近6万亿元,占了全部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80%以上。从政府层级来看,县级融资平台数量占比达60%,贷款余额占近一半。3.多数贷款偿还本息需要政府信用支持中金公司估计只有30%左右的项目能够依靠项目自身现金流偿还贷款本息。大约70%的贷款需要土地开发权、地方政府财政安排等第二还款来源的支持。4.不同类型机构之间分布并不均匀2009年底主要上市银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约占贷款总额的10%左右,国家开发银行和地方性金融机构占比则相对较高,其中国家开发银行的融资平台贷款(基本建设贷款为统计口径)占比已达69%(参见图1)。图1各金融机构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占各机构总贷款比二地方政府融资存在的问题(一)地方政府偿债能力堪忧1.地方政府贷款2013年将出现偿还本金高峰新增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主要包括两部分:其一,为老项目后续融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多为中长期的基建类贷款,而建设周期通常长达2~3年,因此,在随后两年有进一步融资需求;其二,为新项目融资。中央政府对于平台贷款的风险显然已经高度警觉,银行监管部门已经下令银行放缓向地方投资工程发放贷款,放贷条件更为苛刻,新项目融资增长必然放缓。平均而言,中金公司假定新老项目融资占比分别为23%和77%。同时,每年均有贷款到期,需要偿还本金。假设所有融资平台贷款均为五年期贷款,且从第四年至第八年将等额偿还本金。据他们测算,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将在目前7.2万亿元的基础上进一步上升,2010年和2011年后续贷款约为2万亿~3万亿元,直到2011年达到峰值,为9.8万亿元,之后逐步回落,2014年为4.9万亿元,接近于2008年底的水平。从2012年起偿还本金的金额显著上升,2013年达到峰值,为2.3万亿元(参见图2)。图2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将在2011年达到峰值2.地方政府可用收入过度倚重于房地产相关收入地方政府可用收入分成地方本级收入、中央转移支付和土地出让收入等三部分。地方本级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约占地方政府可用收入的44%。其中,房地产相关税收占地方本级收入比例约20%,相当于占地方政府可用收入的约9%。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约占地方政府可用收入的33%。中央转移支付的数目取决于中央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以及中央转移支付占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2009年中央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0.7%,中央转移支付占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9.8%。土地出让收入约占地方政府可用收入的2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占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的比例约79%,相当于占地方政府可用收入的约16%。但是,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的波动较大,2009年房地产市场的火暴使当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从2008年的1.3万亿元一跃而至1.6万亿元。总体上说,与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