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信赖之禁反言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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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信赖之禁反言规则摘要:禁反言规则是英美法中的一类特殊的规则体系,本文对这一规则的概念做出简要分析,梳理出禁反言规则的主要类型,并在此基础上对其中一个较为重要的种类——基于信赖之禁反言规则的概念进一步阐述,并对其中的相关概念加以辨析。关键词:禁反言规则基于信赖之禁反言规则英美法一、禁反言规则的概念禁反言一词来源于法语单词estoupe和英语单词stop。最早对禁反言这一术语概括定义的可能要算柯克勋爵,早在16世纪柯克在其著作中写道:“禁反言来源于法语单词“受阻”和现在通常所说的英语单词“停止”:之所以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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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英国合同法上的允诺禁反言规则英美法系属判例法,普通法与衡平法是其两大支柱。十九世纪以来的古典英美契约法将对价规则作为核心理论,以对价与允诺的互为诱因关系作为合同可强制执行的唯一标准,其当时值资本主义自由经济时代,经济现实要求契约法最大限度的保障交易的迅捷与安全,因此以商事交易为模式设计的对价交易理论(bargaintheory)符合并促进了自由经济最重要的形式—自由契约的发展。然则社会演进至二十世纪,契约自由被加上了社会义务,法律为求稳定引进了更多的道德因素,后果之一即是表现在契约法理论上冲破了合同可强
“允诺禁反言”原则论.docx
“允诺禁反言”原则论“允诺禁反言”原则论一、“允诺禁反言”的概念及渊源“允诺禁反言”,又称允诺后不得翻供或不得自食其言,是指根据诚信原则,允诺人所作的赠与的允诺或无偿的允诺具有拘束力,而须加以强制执行。“允诺禁反言”是英美合同法为确定合同责任而起来的概念。根据传统的对价,受诺人对允诺发生依靠,在任何情况下对于恩惠性允诺的约束力都不发生。然而,1898年内布拉斯加州最高法院在里奇兹诉斯科森案中所作的判决对这一传统发起了挑战。该案中,原告的祖父对原告说:“你不用再工作了,让我来扶养你。”原告在此以后依其祖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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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上的禁反言研究禁反言制度贯穿于英美法系的所有部门法,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都包含其衍生的制度。这项重要的制度由于英国商事规则与民法规则、普通法院与衡平法院之间不断的冲突、融合而发展出许多分支,形成了一个庞杂的体系。按属性,禁反言可划分为衡平法上禁反言、证据禁反言以及诉讼上的禁反言。诉讼上的禁反言又包括记录禁反言与判决禁反言。而在美国,判决禁反言还衍生出直接禁反言、间接禁反言以及司法陈述禁反言。这些分类交织繁复,大多没有明确的内涵和外延。因此,边界相对清晰、适用较为方便的间接禁反言成为美国诉讼上的禁反
论美国法上的允诺禁反言.doc
论美国法上的允诺禁反言在十九世纪资本主义自由经济时代,对价原则作为古典英美契约法的核心理论,它与允诺的互为诱因关系成为合同可强制执行的唯一标准。但现实中存在一些非正式允诺,这些允诺既无对价支持,受诺人也未表示合意,仅有相对方的合理信赖和基于该信赖的行为,传统合同法对这类带有浓厚道德义务色彩的非正式允诺而导致相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无法保护。这时,允诺禁反言应运而生。允诺禁反言通过衡平法的适用进入合同法领域并对之形成巨大冲击,进一步的发展又导致了对英美法系国家合同法理论体系的影响,其理论基础与潜在政策考虑值得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