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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20•【字号】渝北府办〔2020〕38号•【施行日期】2020.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渝北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20日渝北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推进我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整体提升,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号)和《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9〕1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期养老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改革试点,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积极构建家门口、有温度、高品质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进一步弘扬孝老敬老中华传统美德,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工作目标服务体系全面完善。养老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政策支撑、需求评估、行业监管“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设施布局充分均衡。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均衡,结构更加合理,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更加方便可及,社区居家养老资源与服务统筹调配能力持续增强。服务质量显著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建立完善,行业发展规范有序,医养资源深度融合,服务队伍专业敬业,智慧养老智能高效,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服务市场开放多元。养老事业和产业联动发展,品牌化、连锁化养老企业、社会组织快速成长,市场活力充分激发,涉老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内容丰富、品质优良。社区环境友好宜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显著增强,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孝亲敬老社会风尚更加浓厚,老年宜居环境更加友好,老年事业更加繁荣发展。三、试点任务(一)建立长效的试点工作机制。1.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长谭庆任组长、分管副区长张广莉任副组长,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国资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渝北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高效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谭庆担任召集人,分管副区长张广莉担任副召集人,健全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国资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残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2.纳入政府考核考评内容。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的目标考核内容,每季度在区政府常务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部署工作任务,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指导、绩效考核等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考评指标。(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二)优化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3.搭建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框架。出台《渝北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区级建设智慧养老云平台、每个镇街建设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每个村建设农村互助养老点,对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源进行统筹管理,满足辖区老年人休闲娱乐、文化教育、健康管理、生活照料等服务,承接民政部门和镇街要求开展的各项基本养老服务。2020年,建设11个镇街养老服务中心、6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61个村级互助养老点;2021年,建设3个镇养老服务中心、30个村级互助养老点。(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委)4.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出台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