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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作者:王永安孟婷婷来源:《科教导刊·电子版》2018年第32期摘要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是新时代背景下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建设的基本要求,从十八大四中全会到十九大会议报告,都明确支持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将法治作为基层治理的根本依据,全面落实法治社会建设。本文以泗县彭鲍村为例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建设入手,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结合农村实际情况,探讨实现农村治理法治化的有效途径。关键词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泗县彭鲍村中图分类号:D422.6文献标识码:A1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存在的问题第一,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重行政手段,轻法治治理。现阶段农村治理中法律公信力较低,群众对政府过度依赖,导致不少问题、个人利益等等都通过领导“访”需求解决之道,不信任“法”,导致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加注重行政手段,忽略法治治理,一方面是因为群众认知存在误区,将法律服务、司法手段等看做是成本大,门槛高的方式,习惯通过政府信访等行为解决问题,不信任政府或者是基层组织,受限于熟人社会的残留理念影响,导致农村法律环境比较复杂。第二,农村基层法律制度有待完善,依法治理力度不足。现阶段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性较强,但法律法规执行的规范性及可操作性不足,导致原则与笼统化的规定,不利于农村法律体系的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在法律执行以及法律规则制定中,难于发挥指导效果,尤其是在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农业产业化存在严重问题,不利于农村投融资体制、土地使用的规范性发展,各方面的法律法规无法适应新兴时代的要求,使得村民行为约束以及干部工作管理不足,导致基层法治的制度化、规范化严重缺失。第三,治理主体单一,多元治理、村民参与治理体系尚未形成。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主要是依靠基层干部,治理主体较为单一,尤其是农村村社中干部群体的依法执政意识不足,都是以行政权力代替法律,树立个人威信为主,导致群众在治理体系中的参与性不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法随言出的现象普遍,降低了法律的规范性。再者由于村干部对以法治村重视不足,泗县彭鲍村的民主法治意识不强,部分干部的工作方法以及工作作风停留于传统行政管理,无法形成多元治理、村民参与的治理体系。2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有效策略——以泗县彭鲍村为例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2.1强化法治德治环境加强法治建设以及道德建设的前提,在于进行法治宣传以及村民法治教育,提高农村的法治意识,才能实现道德滋养法治,营造法治德治环境,实现法治、德治的协调发展,以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推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泗县彭鲍村以司法所、综治办、治保委员会和治安联防大队等定期进行法治教育宣传,以法治下乡以及农村法律知识宣传为主,结合农村基础工作构建法治教育环境,通过法治教育培训班以及法治教育活动等方式,通过农村赶集、纪念活动等扩大法治教育群体及影响,大力举办法律咨询、法律讲堂、警示教育、知识竞赛、文艺演出、法治图片展、流动法庭、电影下乡等活动,以多样化、多元化等形式,实现法律教育在农村基层的深入推广,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与手段,以典型案例进行法律讲解以及法治宣传等等。2.2提高村委民主法治水平村委民主自治水平的提升,一方面围绕农村改革以及农业生产等等,提高农民群众对司法机构、执法大队的监督与信任,加强民主自治意识的宣传,以代表大会形式进行村委建设,逐步强化村民在农村法治治理环境的参与积极性,根据法治需求以及法治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宣传,采用通俗易懂的言语,提高村民对法治的认可;维护宪法权威以及法律尊严,通过村“两委”班子的下乡宣传,加强农村群众对法治教育的积极性,针对现有的法治人文环境,构建相应的法律咨询机构,定期下乡进行服务,形成以村委为中心的法治人文教育中心,强化农村的法治教育强度以及法治程度。2.3完善法制运行机制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推进,一是要重点扫除法治盲点、难点以及重点区域,革新农村地区的法治落后现状,二为遵循法治思维,将农村社会治理作为农村基层发展的重要保障,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农旅一体化等实施,促进农村大力发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法治环境,促进新农村发展,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农村基层法治教育中,应该以健全的基层组织,实现权力的规范运行,以民主投票以及村干部等自治组织为核心,通过各种依法执政的纲领性文件,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以影响力,充分发挥党基层组织以及基层干部的影响力,直接面对群众展开法律咨询服务,坚守“有问必答、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难必助”的工作原则,针对弱势群体展开咨询与援助,实现全民参与法治治理。使得农村的法治环境、法治意识以及法治治理等达到国家标准,提高村民对法律的信任,改变信访不信法的现状,使得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