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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档,欢迎下载!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制度例文多篇合集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制度煤矿职业危害预防培训制度为强化和提升从业人员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严防意识和严防技能,防治、掌控和消解职业危害,维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推动人企人与自然发展的局面,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身心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以下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于矿内各部门专门从事轻易碰触存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工种及步入本矿的新员工,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二、职责和权限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管理审核职业身心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行,由培训学校负责管理具体实施。三、培训内容煤矿各岗位有关职业身心健康科学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水措施、职业身心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水措施的维修保养及保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采用建议、职业危害预防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具体内容包含:(1)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预防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预防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3)关键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严防、应急管理和救援非政府以及事故调查处置的有关规定;(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5)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6)其他须要培训的内容。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安全身心健康培训教育应包含以下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预防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预防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危害预防技术等科学知识;(3)伤亡事故统计数据、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置方法;(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基本建设以及应急处理的内容和建议;(5)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6)其他须要培训的内容。四、培训形式1.按照培训展开的时间,分成岗前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培训。凡是步入本公司的新员工,在健康检查合格后,由培训学校对其展开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以精心安排具体内容工作。在岗职工必须每年展开一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庞庄煤矿安全红线、安全履职红线规定庞庄煤矿极其关键性风险员工不安全犯罪行为(安全红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别轻微安全不履行职责犯罪行为(安全履行职责红线)行政处罚规定(庞矿播发[2009]8号文件,经庞庄煤矿十七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投票表决通过)一、以下犯罪行为极容易导致矿井出现重大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确认为“极其关键性风险员工不安全犯罪行为”缩写“安全红线”,凡存有以下犯罪行为之一者给与辞退委以重任实地考察一年处分:1、井下抽烟及未经许可随身携带火种下井。2、步入采空区、红小豆、盲巷、摆存有危险警告牌的巷道。3、拖低作业(2米以上)、井筒、煤仓作业时,不按建议配戴保险带4、在掉下来顶区或顶板碎裂区干与掘进顶板毫无关系的工作。5、工作面同一现场组已连续3棵及以上、总计6棵及以上支柱轻微碎裂、极高、空柱台铁高雄。6、工作面同一现场组伞檐长度大于2m、注重大于0.4m台铁高雄。7、倾角大于25°的工作面不按规定采用模件(挡)矸设施。8、采煤机滚筒前后5m范围、耙装机运转区域、掘进机操作台前方、侧式装岩机周围5m范围,设备运转时有人(司机除外)。9、不按规定采用嘴顶上道、安全点柱。10、控制器腔内踢圆孔,采用金属导体替代保险。11、井下电气设备轻微失爆,不按规定停在、供电、摆接地线。12、爬到、拖、冲运转的车辆、车头、皮带、刮板输送机,斜巷行车时行人、行人时行车。13、斜巷运输逊于罐车,不按规定摆主钩头及保险绳。14、在皮带机主、副滚筒上方前后5米工作,检修、保护、清扫设备旋转部位不停电枪机。15、斜巷及拆毁、加装小倾角工作面并无“一坡三压”、无声光信号、绞车并无地基或压柱地锚、制动闸失灵驾车。16、不继续执行“一炮三检”、空班、逃费、骗人检瓦斯及有毒气体、并无措施排放量瓦斯。17、溃(损)糟通防设施、安全监测装置。18、烧焊作业点燃周围物体不处置便返回现场。19、放炮及警戒距离比较,摆人步入放炮警戒区域。20、放明炮、糊炮,不按规定处置残炮,私自处置炸药、雷管,同时采用多台放炮器放炮。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存有以下“特别轻微安全不履行职责犯罪行为”缩写“安全履行职责红线”之一者,免职半年:1、班长(车间主任)、管理干部、本人所在现场发生极其关键性风险、特别关键性风险员工不安全犯罪行为不主动严肃查处。2、生产现场发生威胁人身安全的关键性安全隐患不处置,辨认出极其关键性、特别关键性风险员工不安全犯罪行为不阻止、不严肃查处,擅自返回现场退出安全管理职能。3、违章统一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拒不执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监察意见。4、谎报工伤事故、非政府毁坏事故现场。5、安监部(筹办)、生产部(筹办)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