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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档,欢迎下载!事故救援制度规范1篇合辑事故救援制度1.当矿井出现事故后,事故现场的人员必须立即将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范围、灾情人数、事故点附近有没有关键设备等情况汇报矿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员立即按照事故汇报流程向矿值守领导及其他矿领导报告;同时命令矿救护队、矿值守医生增派;根据事故情况通告矿救灾指挥部各成员。2.处置重大事故有关人员的职责2.1矿长:就是处置灾变事故的全权统一指挥,在矿总工程师、矿山救护队的帮助下,制订解救落水人员和处置事故的登陆作战计划。2.2矿总工程师:就是矿长处置灾变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非政府制订解救落水人员和处置事故的登陆作战计划。2.3副矿长:负责管理非政府为处置事故所需的工人待命,第一时间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材料,并由选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核发救治事故的入井特别许可证。2.4矿副总工程师:根据矿长命令,负责管理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2.5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员的行动具体内容负责管理,全面统一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根据解救落水人员和处置事故登陆作战计划制订的任务,顺利完成对灾区落水人员的解围和事故处置。2.6生产技术筹办主任:负责管理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按照矿长命令负责管理协同各方面的工作。2.7通风队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管理发生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监控通风状况,顺利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2.8矿值守调度员:负责管理记录事故出现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向矿山救护队、矿长和公司有关领导汇报,第一时间下发指挥部命令,随时统计数据掌控井下人员情况。2.9驻矿供应站值班员、机运队长、医院院长、党筹办主任等都应当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负责管理顺利完成救治和处置事故中的任务。3.出现事故的汇报程序事故现场人或知情人――→矿生产指挥中心值班室(事故出现区队值班人员)――→通告理赔(救护队)――→待命救治(矿医院)――→事故存有不断扩大危险(事故现场或井下人员快速撤走)――→矿值守领导――→主管安全生产领导、总工程师――→矿长、书记――→非政府抢险救灾工作机构――→向集团公司生产指挥中心汇报――→事故并无不断扩大危险(事故现场或井下人员帮助救治)――→清点人数(生产指挥中心或矿灯房、井口考勤室)――→清点人数(事故区队)。4.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矿井出现非伤亡事故和通常伤亡事故由矿非政府救治,设立事故领导小组,以及有关的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恢复正常生产等工作组。出现3人以上的关键性伤亡事故,应当深入细致按照神新公司制订的煤矿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领导小组,积极主动协调神新公司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恢复正常生产。5.出现重大事故时由矿长根据事故情况,下发启动适当的《应急救援预案》;当矿长上班或其他情况无此单位时由代管领导下发启动适当的《应急救援预案》。6.《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矿救灾指挥部必须快速查清灾害出现地点、性质和波及范围,并快速非政府井下所有地点的工作人员按年度《矿井灾害防治与处置计划》中规定的路线,非政府人员撤走危险区域。7.在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快速采取有效措施,展开抢救工作,各职能部门及区队主要负责人在指挥部的领导下,非政府特雷隆单位人员积极主动出席救灾工作。8.事故有关单位、经营筹办、矿灯房、生产指挥中心必须相互联系,精确统计数据执勤人员或井下落水人员情况,矿医院第一时间搞好救护准备工作工作。9.必须制订出席抢险救灾人员人身安全的确保措施。10.在井下抢险救灾的过程中,所须要的特定装备、材料向集团公司生产指挥中心汇报。11.在救灾过程中对入井人员必须严格控制,只有所持救灾指挥部核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方可入井。12.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固守工作岗位,在须要时非政府不好人员出席抢险救灾。运输二队安全权益保护制度运输二队安全权益保护制度安全生产就是企业持续身心健康发展的确保,必须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筑人与自然企业和同时实现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履行职责不好保护的基本职责,把员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至狠抓安全生产工作中回去。只有企业的身心健康平衡发展,员工的达穆瓦索权益就可以获得有效率的保护。1、班组做为最基层一级安全生产管理非政府,员工拥有以下安全合法权益:(1)参予安全生产管理权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煤矿工人有权参予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划、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的制订;对不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有权明确提出修改意见。(2)安全生产监督权职工有权对企业贯彻落实、继续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情况,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继续执行情况,管理干部安全犯罪行为,作业现场安全情况等展开监督。(3)安全生产知情权职工有权介绍公司安全情况,作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