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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档,欢迎下载!地测资料定期分析制度范文多篇合辑地测资料定期分析制度地测资料定期分析制度1、为保证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防止因地测工作失误导致关键性经济损失,矿技术科、井(区)技术组每季必须展开一次地测资料的检查和分析工作。对地测、勘探、储量、水文等专业的原始记录,成果台帐、图纸等必须展开精细,系统的审查。2、关键性地测工程顺利完成后,必须及时展开资料总结和分析,外业工作完结后,及时明确提出成果资料和图纸。3、当生产、建设过程中,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地测人员必须及时展开资料分析和对照,及时指导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4、各单位在引入崭新设备,应用领域新技术的基础上,对获得的资料成果,在工作顺利完成后,对经济效益,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展开总结分析。5、在长期工作课堂教学累积上,各矿井(区)都必须总结分析,适宜本矿特点的各项参数,例如量边误差系数、岩安远参数、矿井涌水量等。6、在资料分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1)凡超过没规程规定的精度建议,满足用户没法生产建设须要的一切图纸资料、成果和其它数据极力无法采用。2)各业务组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多的资料,必须合乎规程建议,否则不进度表环评。3)因管理疏于,导致资料纷乱,必须指派专人查清整理。4)对各种原图,除专业人员按规定填绘外,任何人严禁随意展开填绘,例如发现错误及时通告制图员。内蒙古自治区煤矿领导值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煤矿领导值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领导值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33号令)和有关法律法规,融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煤矿领导值班下井和旗县(区)级以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行监督检查,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第三条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就是全面落实煤矿领导值班下井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严格执行煤矿狠抓有关制度的建设和全面落实。同时对煤矿领导值班下井展开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背领导值班下井制度的犯罪行为依法做出现场处置或实行行政处罚。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煤矿,就是指生产矿井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矿井。本实施细则所表示煤矿领导,就是指煤矿的主要负责人、矿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建设矿井的领导,就是指专门从事煤矿建设的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第五条煤矿、施工单位(以下泛称煤矿)就是全面落实领导值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每班必须存有矿领导值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对全面落实领导值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管理。值班下井领导帮助矿长对当值安全生产负责管理。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煤矿领导未按照规定值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各级煤矿工会、纪委、非政府等部门投诉或报告。第二章值班下井第七条煤矿必须建立健全领导值班下井制度,并严格考核。值班下井制度必须明晰值班下井人员、每月值班下井个数、在井下工作时间、值班下井任务、职责权限、群众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内容。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每月值班下井严禁多于5个。其它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的值班下井个数由煤矿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煤矿企业必须深入细致制订领导值班下井月计划。每月底之前必须制订出下月的领导值班下井计划表,并明晰每日每班值班矿领导的姓名和职务。领导值班下井月计划必须在矿调度室申报,当天值班下井领导姓名和职务必须在井口显著边线转让申报。煤矿领导每月值班下井工作计划的顺利完成情况,必须在煤矿公示栏申报,拒绝接受群众监督。第八条煤矿领导值班下井制度推行备案制。各大煤炭企业集团公司必须制订所属煤矿领导值班下井制度,报所在盟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煤矿的领导值班下井制度,必须报集团公司备案;其它煤炭企业矿领导值班下井制度报所在旗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所有备案同时函报辖区煤监分局。第九条煤矿领导值班下井时,应履行职责以下职责:(一)强化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查,全面掌控当值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二)及时发现和非政府消解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阻止违章违规行为,不得违章统一指挥,不得超能力非政府生产;(三)碰到险情时,立即下发停工废人命令,非政府阿尔热莱加佐斯县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走至安全地点。第十条煤矿领导值班下井推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值班领导必须在井下向接班人的领导详尽表明井下安全状况、存有的问题及原因、须要特别注意的事项等,并深入细致核对交接班记录簿。第十一条煤矿必须创建领导值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煤矿领导升井后,必须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辨认出的问题及处置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展开备案,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整理和档案备查。煤矿领导值班下井的有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