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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学院2011届毕业生档案、户口、党员关系转移办法(请各学院及毕业生认真学习,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部门)为了帮助2011届毕业生顺利择业和就业,解除其在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切实保护毕业生的相关权益,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1届毕业生报到证办理、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办法说明如下:一、关于报到证办理及发放程序就业办电话:0710-3590015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遵循以下原则:(1)考研:不办理报到证(专科毕业生要开报到证,升本后要退回报到证)(2)国家地方基层项目:资教生报到证开至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西部计划、村官根据要求开报到证到相关部门。(3)协议就业:指用人单位有人事权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有人事权。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具体单位在报到证上会有注明。(4)工作地派遣:指有用人单位,没有人事权,但毕业生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报到证开往工作地的人才中心,具体单位在报到证上有注明。(5)自主创业:报到证开至生源地或人事代理单位。(6)灵活就业:有具体单位,但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也未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按省教育厅规定,报到证开往毕业生生源地(本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或省市的教育局、人事局)(7)未就业:未就业同时未代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按省教育厅规定,报到证开往毕业生生源地(本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或省市的教育局、人事局)。注:1、毕业生派遣方案将于6月初公布在就业信息网公告栏,毕业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如有出入,可咨询学校就业办。2、市人才交流中心将在每周二、四下午在校就业办(104)集中办理人事代。3、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报到证将于中旬发送到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请毕业生届时登记领取。二、关于档案转递方式档案馆网址:http://www.xfu.edu.cn/sonweb/dangan/index.htm档案馆电话:0710-3590742一、按照以往作法和有关保密安全规定,每年大批量的毕业生档案都要通过邮政机要渠道转递。具体时间是从7月下旬开始,在转递的过程中档案馆依据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报到证转档地址发放档案。二、转递档案的地址原则上按照报到证上所写的接收档案地址填写,如果报到证上的用人单位不具备接收档案的权限(全民所有制县团级以上单位才有接收权),请毕业生与报到单位联系,给襄樊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名称,我们将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单位及地址转递档案。如果就业单位有变动,请及时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更改。三、为了提前清楚转档去向,请毕业生同学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主管单位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直接接收档案。其他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一般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档案,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市场,因此学生本人应查清并提供相应人才市场的全称。四、如果工作单位是****中学,招就处没有特别注明接收单位的,档案将发往该中学所在市(县)、区教育局。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档案转递是由邮局以机密文件形式发到各单位签收。如果有个别学生工作单位有变动,需要从工作单位将档案退回学校,通过本人携带的,必须是加盖公章的密封档案袋,如果档案袋破损或开口,档案馆将拒收,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六、通过机要渠道转递档案,一般需要20天左右才能到达。因此请应届毕业生同学在8月20日以后开始查询档案是否邮寄到报到证上所写的单位或报到证上单位的存档机构。七、毕业生在用人单位报到一个月以后,应主动查询档案是否寄到,若没有到达单位,请在9月份以后登陆襄樊学院网站到档案馆网页查询档案转递状态,或拨打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710—3590742)。由于邮局对机要邮寄底单只保存一年,因此,有需要查询档案邮寄去向的,一定要在一年内查询,一年以后机要局不再受理。八、毕业生因特殊原因要求档案暂缓转递的,应由个人写出申请,到所在学院学工办填写《毕业生自愿留档登记表》(见附件),写清缓发事由,经审核无误后送交档案馆,方可缓发档案。按国家政策相关规定,学校为毕业生无偿保管档案期限不超过两年。两年后,根据个人意愿仍需学校保存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缴纳一定的保管费用后方可受理。如本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档案馆将统一寄往生源地人事管理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办理存放手续:1、离校时未签学校协议落实就业单位,未向学院提出存放档案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者;2、学校已向用人单位进行推荐,双方已签订学校发放的协议,非用人单位之故而导致未就业者;3、已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落实了就业单位,无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