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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新中国人事管理大事年表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一至三十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是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共662人。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共同纲领》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确定了新中国的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和外交政策的总原则。十月二十一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成立。政务院设政治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和21个部、3个会、4个署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科学院和秘书厅。十一月四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干部鉴定工作的规定》。《规定》指出,干部鉴定是干部在一定工作或学习期内各方面表现的检查和总结。每隔一年左右的时间,各地均须对其所属干部进行一次鉴定。十一月九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的决定》。《决定》指出,为了实现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对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依据党章规定在中央人民政府中担任负责工作的共产党员组成党组。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及中国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担任负责工作的党员之间不设党组,而由中央政治局直接领导。政务院成立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署成立联合党组。十一月九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委会的决定》。《决定》指出,在中央人民政府机关内组织党委会。党委会将保证行政任务的完成,并负责管理政府内部党员干部的政治生活。十一月二十八日政务院第8次政务会议通过《关于任免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对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与政务院任免人员的权限范围分别作了具体规定。十二月二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4次会议,通过和公布《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机关组织原则》、《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和《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十二月十八日政务院第11次政务会议通过和公布《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通则》(大行政区军政委员会适用此组织通则)。《通则》规定,大行政区人民委员会是政务院领导地方政府工作的代表机关。十二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县以上的政府设立专管干部工作的组织问题对华东局组织部的答复》,规定县以上的政府暂设人事处或人事科以专管干部的工作。一九五○年一月六日政务院第14次政务会议通过并公布《省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市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和《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规定在省、市、县人民代表会议闭会期间,省、市、县人民政府为行使政权的机关。一月二十日政务院第16次政务会议通过《关于中央直属机关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试行规定》。指出,凡在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参加工作,按当时实行供给或薪金制一般不再变动,十月一日以后参加工作者,除自愿享受供给待遇者外,其余均按规定的工资标准发给工资。二月二十八日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召开第5次委员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门建立监察员制度》及《公务人员惩戒条例》。五月一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克服党内首先是领导干部内部存在着的居功自傲情绪、命令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以及少数人贪污腐化、政治上堕落颓废、违法乱纪等错误,并要求各级党的组织普遍进行整风。六月一日政务院发出《关于开展职工业余教育的指示》,指出开展职工业余教育是提高广大工人职员群众的政治、文化与技术水平的最重要方法之一,并规定了职工业余教育的任务、课程、教材、经费、设备及组织领导等问题。六月十三日政务院颁布《关于统一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群众团体员额暂行编制草案》。同年九月二十七日,政务院重新颁布上述《编制草案》。政务院指出,为改变过去各解放区长期处于被分割的状态,统盘筹划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置和工作人员的数目,编制财政预算,需要统一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群众团体员额的编制。六月三十日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政务院发出《关于人民解放军1950年的复员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人民解放军必须进行一部分复员,参加国家经济建设。复员军人须经过一定时期的集中训练,以达到自觉自愿地回乡,并使其复员后在各个岗位上起模范作用。无家可归,或本人坚决不回乡者,由部队协同地方政府,负责组织他们,实行集体转业或个别生产安家,以求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