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9
2/9
3/9
4/9
5/9
6/9
7/9
8/9
9/9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多年来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实践推动监督工作取得了不断进步。但还应看到监督工作仍是地方人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责努力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仍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长期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加强人大监督涉及到众多问题本文仅就监督的认识问题、监督的机制问题、监督的原则问题、监督的方法问题以及自身建设和坚持党的领导问题谈点看法。一、法律赋予人大“权重位尊”的地位人大监督是国家最高层次的监督。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的权力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大选举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有十多条概括起来有四大项即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人大的这种性质和职权表明在我国政治生活中法律赋予人大“权重位尊”的地位。由这样权威机关的监督是根本制度的监督是国家最高层次的监督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有效保证。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对人大监督的认识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从被监督的客体——“一府两院”来看:有的地方不尊重甚至削弱人大的监督职能不尊重甚至淡化人大的监督作用不尊重甚至抵触人大的监督工作。有例为证:常委会在审议“一府两院”总体工作或专项工作汇报时列席会议的应是“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副职。提交审议的报告严格地讲应由“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来作。但长期以来“一府两院”的一些领导往往借故“工作忙”、“脱不开身”而不到会有的勉强到会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接听电话不断批阅文件不断。其应作的工作报告也大都委托给部门负责人。一些部门负责人上行下效极不严肃地委托副职作报告。由于“执政人”的不重视客观上造成常委会组成人员自己调查自己审议自己听“唱卡拉ok”的局面引不起执行机关的重视也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感到“说了也白说”影响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监督的主体——人大及其常委会来看。因对“一府两院”的许多重大决策和具体行动缺乏深层次的了解或碍于党委政府的联合决策只能避而远之或者降低处理力度;对“一府两院”对人大的监督意见不重视糊弄搪塞办理不力常委会也很少过问而法律赋予人大的质询、询问、撤职、罢免等刚性手段几乎“束之高阁”使人大监督有监无力有权无威。从监督的外部条件看一些地方党委领导担心人大过多过强的监督会削弱党的领导;法律法规也不健全。地方组织法只对人大监督的内容、范围和形式作了规定对不监督或不服从监督行为没有规定追究责任导致监督主体不愿或不敢大胆监督。还有是上面提到的政治体制不协调。如党政不分制约人大监督。党委包揽政府事务的情况人大难以实施监督。从监督的内部条件来看人大自身建设也不适应。如机构不健全人员缺乏尤其缺专业人才;监督者整体素质不高参政议政能力不强;领导年龄普遍偏大大多心存“多栽花少栽剌”的思想只想“站好最后一班岗”。这些现象的存在归根到底是对人大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从法治的高度认识到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是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大会制度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人大行使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最基本、是经常的职责这一职能的发挥有利于集中和体现人民的意志调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加强对国家权力的行使进行有效制约促进国家机关高效运转从制度上防止和消除腐败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不能正视人大的监督就是对我国国体、政体的认识不足如果削弱人大的监督地位就是削弱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二、完善监督机制为人大监督提供制度保证。实施人大监督必须有一套规范的监督机制包括监督的主体、对象、内容、形式等。人大监督的主体。人大监督的主体是指监督由谁来实施。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个人包括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等都不可能发挥监督主体的作用只有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实施监督权因而才有资格成为人大监督的主体。从监督的实践看地方人大还应重视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让它们在一定的监督程序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人大监督的对象。人大监督涉及到国家政权的性质所以人大监督的对象主要是由人大选举产生对人大负责的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由人大选举任命、对人大负责的“一府两院”组成人员。从法律监督的角度来说人大监督的对象还包括同级人大的常委会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过这种监督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是纯粹的法律监督关系。人大监督的形式。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监督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