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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有什么后果?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考法规:1.《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7条第2款;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7条;4.《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20条;5.《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13条;6.《刑法》第385条、386条、397条、第404条。例:2011年2月易某与江苏省无锡市某水箱制造公司签订劳动合同。4月7日易某在工作中被重物砸伤此时由于易某还在试用期公司没有给易某办理工伤保险。公司在送易某入院时要求易某冒名顶替公司一位已办理工伤保险的李某并告诉易某这样对公司和他本人都有好处易某同意了公司的安排。4月26日易某在医院被人发现冒名顶替举报到无锡市社保中心中心稽查人员赶到医院调查易某不敢承认连姓名也不敢回答只报出了李某的身份证号稽查人员在社保系统中调出该身份证号码与照片发现是李某的;随后稽查人员赶到公司进一步调查取证在查阅员工出勤等资料后发现自4月7日到调查的当日李某一直在上班。证据面前公司只好承认为了获取工伤保险金才安排了冒名顶替住院的事。稽查人员对公司领导当场指出冒名顶替住院并已到社保部门报销的被查处后按201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工伤保险条例》不仅要全额退还还将对有关当事人按所报医疗费2~5倍的额度进行罚款较原来1~3倍的处罚力度大大提高。不过因公司尚未到社保部门报销遂责令改正易某住院期间费用由企业承担。同时他们告知企业应吸取教训实行全员参保即使试用工也应参保。解:本案提示了以下法律要点:只有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才能在员工工伤后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报销相关工伤保险待遇;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已支付的要全部退还;并且还要接受骗保额2~5倍的罚款。本案中公司没有为还在试用期的易某办理工伤保险因此易某出工伤后公司需按工伤待遇标准承担全部费用支出公司为减轻负担想出冒名顶替、骗取工伤保险的做法如是在已经报销费用之后再被发现则不仅要承担易某的全部工伤费用还要面临行政部门的高额罚款甚至面临刑罚。操作提示:1)公司应为所有职工及时办理工伤保险以免职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后企业因没有办理工伤保险而承担工伤职工的全部工伤待遇费用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对企业往往意味着巨大成本支出。2)骗保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公司一方面要自律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工伤职工的教育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