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7
2/7
3/7
4/7
5/7
6/7
7/7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黑龙江省火灾现场勘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的勘验工作提高火灾现场勘验质量为准确认定起火部位、起火点、火灾原因提供有力保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第二条火灾现场勘验是火灾调查人员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火灾有关的场所、痕迹、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的一种调查活动。第三条火灾现场勘验的任务是发现、固定、提取与火灾有关的痕迹、物品及其它信息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存储现场信息资料判断火灾性质分析火灾过程确定调查方向和范围为认定火灾原因提供线索和证据。第四条公安消防部门对接到报警或报案属于管辖范围内的火灾现场应当及时进行勘验。火灾现场勘验应按火灾调查的管辖要求进行管辖。第五条火灾现场勘验的主要内容包括:现场保护、现场实地勘验、调查实验、现场分析、现场复查等。第六条火灾现场勘验由县级以上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实施。必要时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参加火灾现场勘验。第七条公安消防部门勘验人员应当具备火灾现场勘验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通过公安部火灾调查岗位资格考试。执行火灾现场勘验任务时现场勘验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第八条火灾现场勘验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受任何单位、个人的干扰和阻挠。第九条公安消防部门勘验人员要保护公民生命安全避免或者减少公私财产损失。第十条公安消防部门应当为火灾现场勘验工作配备必要的勘验仪器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勘验人员在勘验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勘验仪器设备进行勘验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备注意自身防护。第二章火灾现场保护第十一条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接到报警或报案后应迅速到场并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工作落实火灾现场保护措施。火灾现场保护遵循以下原则:(一)火灾发生地的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火灾现场保护工作。(二)首先到达火灾现场的公安消防部门人员或者公安派出所民警应立即组织进行火灾现场保护工作。公安派出所民警首先到达现场发现不应当管辖的应当及时通知有管辖权的单位调查处理并移交有关案件材料。(三)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主管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做好辖区火灾事故的现场保护工作。第十二条凡与火灾有关的痕迹、物品及场所均应列入现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应当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勘验进展进行调整。火灾现场保护范围由火灾现场勘验指挥员确定。第十三条在火灾现场保护中现场保护人员应利用警戒线、警戒带等划定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对火灾现场痕迹、物品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第十四条负责保护现场的人员除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痕迹、物品等紧急情况外不得进入现场不得触动现场上的痕迹、物品和尸体。处理紧急情况时应当尽可能避免破坏现场上的痕迹、物品和尸体。第三章火灾现场勘验的组织与指挥第十五条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勘验工作应当统一指挥周密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及时完成各项任务。第十六条火灾现场勘验指挥员由具有现场勘验专业知识和组织指挥能力的火灾调查人员担任。第四章火灾现场实地勘验第十七条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勘验时应当邀请当事人或两名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见证人。第十八条最先到达火灾现场的勘验人员应当及时了解火灾的基本情况需对火灾现场采取措施的应立即报告火灾现场勘验指挥员。第十九条勘验人员进入火灾现场进行勘验前应当采取以下安全防护措施:(一)查清建筑物可能倒塌、高空坠物的部位并采取警戒措施保证勘验人员安全。(二)确认所有用电设备、电气线路均已断电。(三)确认没有发生可燃气体爆炸和调查人员中毒的可能。(四)停止火灾现场周围可能引发建筑物倒塌的机器设备或施工机械的作业。第二十条勘验现场时非勘验人员不得进入现场。确需进入现场的须经勘验指挥员同意并按指定路线进出现场。第二十一条火灾现场勘验应当遵守“先静观后动手先照相、录像后提取先表面后内层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按照环境勘验、初步勘验、细项勘验和专项勘验的步骤进行。第二十二条环境勘验应当在观察的基础上拟定勘验范围、确定勘验顺序。主要任务是:(一)观察火灾现场周围有无引起可燃物起火的因素。(二)观察有无放火和其它可疑痕迹。(三)观察火灾现场燃烧的范围、破坏程度、现场外表的烟熏痕迹及物体倒塌形式和方向。(四)其它需要勘验的内容。第二十三条初步勘验应当通过观察判断火势蔓延路线确定起火部位和下一步勘验的重点。主要任务是:(一)观察火灾现场内物体的燃烧程度和情况。(二)观察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