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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声音商标我们准备好了吗冯晓刚导演曾在不同场合夸奖葛优的声音甚至戏称若将葛优的声音注册成商标保证赚钱。声音能注册成商标吗?在以前这仅仅只是一个笑话而如今它即将变成现实。商标法第三次修改草案已将声音商标纳入其中如获通过声音商标也将正式进入我们的生活。其实世界很多国家早已对声音商标作出立法规定如美国、欧盟、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印度、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都规定了声音商标。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的NBC三响音阶是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的第一个声音商标;雅虎公司的“Y°d″1”成为了印度2003年允许声音商标注册的首个成功注册案例;诺基亚、英特尔等声音也已经在美国、新加坡等国家成功注册。显然声音商标在我国立法尝试也符合商标立法国际化发展的趋势。“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世界各国相关立法的经验同样也颇值得我们参考。声音商标的规定正式生效美丽的音符也就不再只是为我们所欣赏它还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届时难免又会出现一系列竞相抢注的局面流行音乐、动物的叫声以及其他一系列稀奇古怪的声音都难以逃脱被抢注的命运。可以想像有人会把“鸡叫”声音作为肉类食品的商标有人甚至可能会把“叮咚”的泉水声注册在矿泉水等饮品上还有人会把“鼓声”注册在乐器等商品上。类似这样的商标是否具备商标的显著性则是—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澳大利亚商标法就规定不具“识别性”的声音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如小孩咯咯笑声用于小孩照顾服务裁判吹哨声用于运动用品等;再如摩托车的引擎声、机器运作时的声音作为相关商品商标注册时因缺少识别性而不予注册。我国商标法也有明确规定直接反映商品原料、质量、重量等特点的商标因缺乏显著性而不予注册。声音商标还可能会引发一系列侵权问题。时下有一个热播的节目《中国好声音》那上面所有的好声音都有可能被抢注为商标而这却有可能会侵犯他人权利。首先美丽的歌声是有版权的同时表演者还享有表演者权若将歌声作为商标注册则需要征得词曲作者及演唱者的同意在将演员或歌手的一个特定的语气语调或者口头语注册商标时消费者通过该声音商标可以立即识别出该名人那么这种注册还涉及到是否侵犯名誉权的问题。在上述可能涉及侵权的情况下权利人可以对该声音商标提起异议或者主张撤销甚至起诉至法院主张侵权责任。面对上述声音商标所带来的系列问题我们准备好了吗?鉴于声音商标与文字、图形商标的巨大差异其申请流程、申请文件、申请时间、申请费用等事项都需要特别规范。声音商标申请后还需要向社会公示以方便查询和监督这就需要建立声音商标的公告平台一方面将声音商标通过数字化形式进行存储并最终通过网络数字化形式进行公告:另一方面还需要建立科学的检索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及时查询相关声音商标避免重复注册。国家商标局现行的《审查指南》同时需要修改其中增设有关“声音商标”的审查部分要告知社会公众什么样的声音能作为声音商标予以注册声音商标之间何为相同何为近似。面对声音商标可能会出现的系列侵权问题司法机关还需要逐步完善声音商标的侵权认定标准及赔偿额。此外声音商标还面临着与传统商标一样的转让、出资、评估等问题相关工作细则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最后需要指出这并不意味着在声音等商标正式生效之前这些标识就绝对不受到法律的保护。经营者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具有标识性的声音等造成消费者混淆的经营者还可以通过不正当竞争法来保护合法权益。当然声音商标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商标形式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可以预见今后所有具有标识性的要素诸如气味都将陆续走进我国商标法但笔者以为这—切并不会撼动传统文字、图形商标的重要地位毕竟消费者识别品牌以及口口相传的主要途径还是依赖于传统的文字商标。在传统商标充分保护的基础上再申请声音商标可谓“锦上添花”它可以进一步强化企业品牌保护但却无法替代传统的文字图形商标。更为重要的是在声音商标生效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企业申请声音商标的新闻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会大于其商标意义即便是该声音在商业运作中并不会发挥任何作用但新闻媒体的炒作却有利于品牌推广如果从这一意义上讲企业申请声音商标符合推广战略但却失去了声音商标原本的价值。总之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还是应当把主要精力花在对传统商标的推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