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9
2/9
3/9
4/9
5/9
6/9
7/9
8/9
9/9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问题一、国内外研究综述(一)国外研究综述关于温室气体排放的会计问题最初被纳入排污权会计框架内探讨。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均出台过排污权交易会计的相关处理草案或准则试图把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排放的会计处理问题实行相对统一的规范。为了促进碳排放交易制度欧洲25国开启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即总量控制与排放交易模式下排污权交易机制。为了针对这一项目IASB下的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IFRIC)于2002年启动了总量——————交易模式的排污权交易会计处理解释项目并且于2004年发布了《IFRIC3排污权》解释公告试图规范总量——————交易模式的排污权交易会计处理。但是该解释公告有两点欠妥之处:第一计量属性不一致。对于排污权的初始入账按历史成本入账但是却按照公允价值确认环境负债。收入与费用的计量基础也不一致。第二后续计量上存在复合计量模式和报告模式。因此引发了理论界极大的质疑被迫于2005年7月废除。虽然此解释公告的时效期间非常短暂但是却为排放权交易会计的发展提供了借鉴的基础。直到2007年12月由于碳会计处理方式的差异使得碳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统一碳会计处理规范又不得不被提上议事日程。IASB再次激活排污权交易机制项目这一次IASB放弃了与FASB的冲突提出了三种会计处理方法这种多元可选的处理方式更适用于当前碳交易发展极不平衡的实际现状。这些规范或是草案的提出对于规范温室气体排放、交易等问题都着非常积极的意义。在积极发展低碳经济的大背景下碳交易市场也随之扩张由此除了政府或非政府组织的报告碳排放、交易与披露逐渐也引起了学者的关注。有学者指出基于温室气体排放引起的碳会计事项不应仅仅局限在传统的排污权框架内而应同时设置一个类似于社会责任会计中的碳账户对其不确定性和风险进行确认和计量。2008年StewartJones教授等将与碳排放、交易及鉴证等的会计问题称之为碳排放与碳固会计即碳会计。这是最早在研究文献中独立出现"碳会计"一词。(二)国内研究综述随着温室气体相关研究问题的不断升温我国学者也开始致力于碳会计的研究。但由于相关法律及会计准则的缺失国内学者对碳会计的研究还很不成熟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关于碳排放权的资产类别问题;另外一个是关于碳排放权如何在会计上确认计量的问题。王艳、李亚培(2008)认为碳排放权是一种有价值的稀缺资源做为一种生产要素有增值的可能性属于金融衍生产品并且符合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目的应将其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张鹏(2010)认为我国的碳排放权是在简单借用发达国家的相关名词概念是对CDM的简单理解应将"碳排放权"改称为"碳减排量"。目前对于中国CDM项目而言碳减排量主要是为了履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它的最终目的是销售。因此碳减排量应当作为存货在会计上确认。[3]邹武平(2010)认为碳排放权类似于其他排污权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应该确认为无形资产。[4]吕能芳(2013)认为碳排放权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都具有特殊性参考"生物性资产"和"油气资产"的设置可以单独设置"碳排放权资产"以体现其在会计确认、计量方面的特殊性。二、碳排放权会计的核算(一)碳排放权会计的确认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2006)》资产定义为"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企业可以通过政府无偿分配或者排放者买卖交易的方式获得碳排放权企业一经取得便可以自主的决定是使用还是销售碳排放权。如果是使用碳排放权那么碳排放权做为一种生产要素与其他资源共同发挥作用为企业未来带来经济效益;如果企业销售持有的多余的碳排放权那么碳排放权和企业持有的其他资产一样也会给企业带来未来现金流量。碳排放权完全符合资产的定义。除了满足资产的定义要确认为资产还必须满足下面两个条件:第一该资源产生未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二该资源的成本和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就第一个条件看政府分配的碳排放权所有权归企业所有因此企业可以控制未来的经济利益。如果是企业自行购买的碳排放权那么产生的经济利益毋庸置疑归属于企业。就第二个条件看随着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无论是免费分配的还是市场交易的碳排放权都会有市场价格。综上所述碳排放权同时符合资产的定义与确认条件毫无疑问属于企业的一项资产。对于碳排放权属于资产理论界已达成共识但是碳排放权属于何种资产尚无定论。据有关调查显示企业将碳排放配额资产列示为存货、无形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65%和20%;对于外购的排放配额这一比例分别为11%、58%和31%。从表面上看将碳排放权列式为以上几种资产类型都有其合理之处。并且无论将碳排放权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