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到这已经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直接下载吧~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司法的民意困境及应对一、司法遭遇的民意困境1.困境之一:民意影响司法自治性法治社会的真正理性在于司法的意思自治。司法自治要求司法者只对法律负责严格实行规则治理并能够坚持自己的判断它强调司法机关的意思表达必须是完全自由自主的而不是外力干涉或者压力的产物。在四川泸州继承案中立遗嘱人黄永彬生前以合法有效的形式指定遗产归其情人而不归其发妻。当情人据此遗嘱向发妻索要财产和骨灰而发生诉讼时民众基于朴素的道德情感几乎一边倒地支持发妻的继承权而反对“小三”的继承权。于是法官迫于民意放弃了对遗嘱的采纳放弃了对《继承法》中法律规则的适用而引用民法的基本原则作为判决依据终审确认该遗嘱因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而无效。该案中民意影响了司法的自治性造成了法律适用的方法错误即在有法律规则的情况下却适用法律原则。2.困境之二:民意影响司法程序的主治性“程序乃法律之心脏”[3]程序主治系法治社会的灵魂是社会正义得以实现的必然要求。在佘祥林涉嫌杀害其妻张某一案中当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现该案存在疑点需要发回重审时张某家亲属多次上访并组织200多名群众签名上书声称“民愤”极大要求对“杀人犯”佘祥林从速处决。于是该案在发回重审时严重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被退回到京山县检察院导致诉讼程序倒流。[4]3.困境之三:民意影响司法裁判的既判力诚如布鲁诺•莱奥尼所说“法律的确定性”是古典意义上法治的本质特征之一如果不能保障法律的确定性法治是不可能维系的。[5]既判力的价值在于通过终局性裁判而达到定纷止争、维护司法权威和尊严、节约司法资源。然而民意仅立足于个案的解决并且将“个案解决”置于司法的既判力之上其必然会导致时间上有碍司法裁判的效力稳定空间上有碍法制统一。在刘涌涉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一案中依据“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无效”的规则刘涌在二审时被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是民众对此却无法理解强烈要求改判死刑。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该案生效后启动再审程序最终判处刘涌死刑立即执行。二、民意困境产生的原因分析司法与民意并不总是合拍两者犹如不同频率的声波有时相遇叠加而形成波峰达到效应最大化;有时相遇抵消而形成波谷导致效应最小化。因此有必要分析两者的“频率”差异找出司法遭遇民意困境的症结所在。1.司法者与民众在思维方式上的差异司法是一项精英们从事的职业具有极强的规范性。正如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所说“美国的贵族是那些从事法律职业和坐在法官席位上的人”他们如同贵族那样生性喜欢按部就班由衷热爱规范对观念之间的规律联系有一种本能的爱好。[6]正是在日复一日地司法审判中法官们形成了独特的法律逻辑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不同于一般的生活逻辑它严谨程度高不仅体现在实体法律方面更体现在程序法律方面;它独立性强甚至带有一定的封闭性从前提到结论推理严密环环相扣其中又蕴含着独特的法律理性。贺卫方教授认为法官在司法程序中必须抑制自己的情感泯灭自己的个性就是要像自动售货机那样———一边是输入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的入口一边是输出司法判决的出口机械运行不逾雷池半步。[7]然而民意不太在乎法律体系的内在秩序而偏重于朴素的道德感和正义观它对案件的看法往往依据个人的主观善恶观正如苏力所言“普通人更习惯于将问题道德化用好人和坏人的观点来看待这个问题并按照这一模式来要求法律做出回应。”[8]而这种主观的善恶观并不是统一地受自于某种伦理体系它是公众在多种复杂的文化因素影响下根据自己的切身感验而形成的民间伦理。事实上公众参与个案讨论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自我识别和认同的过程即公众对于身份、地位与自己相同或相近的个案当事者容易产生更多的亲近感;对与之相同或相近生存遭遇的个案当事者容易产生更多理解和同情;对与之在此个案情境中采取相同或相近行为的当事者容易产生更多偏向和支持。因此公众用以判断个案的善恶观与立法者所守持的善恶观并非完全一致与主流意识形态倡导的价值观念也具有一定的差异。2.司法裁判与民意评判在形成方式上的差异司法裁判在贯彻规则之治遵循证据———法律———结论的归纳逻辑中得以形成其中的证据必须是经当事人双方质证后而认定。通过这种方式得出的法律结论才是具有客观性、真实性才能体现司法的公信力。相反民意对个案信息的掌握却有失偏颇。在信息来源多元化、网络虚拟化及传媒行业自律弱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片面激进、虚假失真的内容广泛存在而这些内容又缺乏技术上的证实或者证伪严重影响了公众判断其中传媒的影响力最大。新闻报道为迎合受众需要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所谓过时的新闻不再是新闻。同时新闻报道在传播中往往重塑案件对于案件事实的表达会作出相应调整故意强调案件当事人的社会背景、当事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