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体权及民法保护综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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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体权及民法保护综述.docx
公民身体权及民法保护综述一、现行民法关于身体权保护的不足之处(一)立法理念滞后现有身体权法律保护的位阶较低在1986年开始实行的《民法通则》人身权一节中仅规定了生命健康权没规定身体权。尽管目前普遍认为应对该条文中的“健康”作扩大的解释实际它将“身体权”包含在内。可是从法律的制定上我们不难看出立法者对身体权的法律保护意识较淡薄甚至在当时并没有关注到身体权作为一种独立人格权的法律地位。而对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救济通常是要以有实际损害后果———“或伤或亡”为前提的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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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领域中的身体权侵害及民法保护.docx
医学领域中的身体权侵害及民法保护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随着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这些名词为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人们认为同医疗纠纷联系最紧密的自然是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但今天我想谈论的是身体权侵害问题。《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因为医疗事故只是医疗纠纷的一部分,所以就不能忽视在医学领域中的身份权侵害问题。一、身体权的基本问题在我国民法理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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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环境权的民法保护吕忠梅主持人:感谢各位参加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德恒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的民商法前沿论坛。今天尹飞博士在外面开会,委托我代他主持今天的活动。在现实生活中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所关注,今天,我们非常荣幸的邀请到了吕忠梅教授。这次吕教授就环境权的基本问题给我们演讲(掌声)。吕忠梅:环境权的问题应该在20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在世界上引起了特别大的反响,然后是一个悄悄的没有声音的一个理论。对环境法来讲,从现在的情况来看,环境权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发展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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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身份权的民法保护的综述报告身份权是人的法律利益中的一种,它是指个人对于自己的身份识别信息的控制权和保护权,包括姓名、肖像、声音、笔迹、指纹、虚拟人格等方面。身份权是个人人格权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而人格权是公民权利的核心,是包括身份权在内的所有权利的基础。身份权的民法保护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针对恶意侵犯个人身份权利行为的民事赔偿保护,二是针对非恶意侵犯个人身份权利行为的民法调整和责任分担。一、恶意侵犯个人身份权利的民事赔偿保护1.姓名权的保护姓名是个人的基本识别标志,对于姓名的使用和保护,法律给予了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