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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考研复试班-华北电力大学法律(非法学)专硕考研复试经验分享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 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 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全面开启了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新征程。学校1958 年创建于北京,原名北京电力学院。学校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2003年,学校划 转教育部管理,现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 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 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 两地实行一体化管理。学校现有教职工近3千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万余人,研究生近1 万人。学校占地16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是一所综合性学院,设有法学类方向招生的法学专业,以及公共管 理类方向招生的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工作、广告学、汉语言文学等5个专业。学 院拥有1个能源管理二级学科博士点,法学与公共管理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公共管 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中心,以及1个诉讼法省级重点学科。此外,学院还拥有国内 唯一1个以能源发展为研究对象的省部级文科研究基地——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以及1 个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与华北电力大学共建的社会工作与社会法治研究基地。 启道考研复试班根据历年辅导经验,编辑整理以下关于考研复试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广 大复试学子有所帮助,提前预祝大家复试金榜题名! 专业介绍 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是法律硕士(Juris简称MasterJM)专业型硕士学位之一, 法律(非法学)硕士早于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是我国自1996年试办法律硕士按照国务院 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设置。法律(非 法学)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 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 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招生人数与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拟招人数考试科目备注 035101法律(非法学)专硕①101思想政治理论复试科目:国际法学 01.中外及国际能源法务与管 招收5人(含②201英语一③398 理02.诉讼与司法法务0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推免生1人)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 民商事法务04.国际商事法①行政法学②宪 务法学)④498法硕联考 法学 综合(非法学) 复试大纲 国际法学考试大纲 一、考试的总体要求 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和分析国际法问题的基本方法,灵活运用所学的国际法理论及方 法解决复杂的综合性国际法问题。 二、考试的内容及比例 国际法学仅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不纳入考试范围。 1.基本概念:国际法、国家、国家主权、国家承认、政府承认、国家继承、政府继承、 国家责任、国家领土、国籍、引渡、庇护、外交保护、条约、外交关系、领事关系、国际人 权宪章、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公海、国际海底区域、 空气空间、外层空间、国际犯罪、国际武装冲突、战时中立、战争罪、危害人类罪、恐怖主 义犯罪、国际刑事司法协助。 2.国际法基本问题的分析: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的主体、国家 及其财产豁免、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的国家责任、国家领土的组成部 分、领土的取得与变更、外国人的法律地位与难民、用尽当地救济原则、条约必须遵守原则、 外交特权与豁免、领海的法律地位、毗连区的法律地位、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国际海底 区域的开发制度、外空活动的法律原则、国际法院的管辖权。 3.综合性国际法问题的分析: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与现代 国际法、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的国家责任、国际民用航空制度、联合国体系、和平解决国际 争端、外交保护的新发展。 三、考试的题型 名词解释、简答题、问答题(论述题)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