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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事业部备忘录 致:深圳XXX全体人员抄送:文件类型:制度/流程会议/培训/活动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06年7月6日 生效日期:2006年7月6日档号:(内)世联[深]—经— 2006—J0702 页数:7主题:深圳XXX业务操作及佣金分配制度审批人:深圳XXX业务操作及佣金分配制度 (一)目的 结合公司现状和市场状况,规范业务操作及佣金分配标准。 (二)适用范围 深圳XXX业务部门,含住宅部及工商部。 (三)基本原则 本制度的制订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下述基本原则亦为各区域制订细则以及解决本制度未尽事宜,解决实际业务操作或佣金分配中发生的异议之依据。 盘源管辖的划分,应有利于业务团队熟悉楼盘,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客源管理的划分,应有利于业务团队响应客户、提供服务; 鼓励合作,包括跨部门、跨区域、跨分行的合作; 鼓励面向市场,提升团队、个人的竞争力。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创造有序的业务操作环境。在不违反以上原则的前提下,保障各业务人员的佣金分配。 (四)具体内容 盘源管理 楼盘归属原则 营业部门(住宅部、工商部)之间的划分 住宅部、工商部对法定用途不同的物业分别进行管理,即不共享盘源。住宅部管辖住宅性质的物业;工商部管辖写字楼、商铺、厂房性质的物业。商住性质的物业,由住宅部和工商部共享,平等管辖。物业的法定用途以交易物业的权属证明记载内容为准。 对于无法确认其法定用途归属住宅部或工商部管辖的物业,由公司根据个案确定归属。 住宅部内部划分 住宅部以营业区域为单位对楼盘实行地域管辖,即各营业区域对其地域范围内的楼盘进行管理,相互间盘源不共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楼盘,由公司确定其归属: 对归属于哪一营业区域难以确定的(如横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区域的楼盘); 在地域上应归属某一营业区域,公司认为由另一营业区域管辖更为适宜的; 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楼盘。 对住宅部内,归属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区域管辖的楼盘,由享有管辖权的营业区域平等地进行管理、共享。 住宅部营业区域内,各分行对楼盘的管辖范围由区域经理决定。各营业区域内最新的楼盘管理规定应及时报公司备案,该备案将作为三级交易系统盘源管理规则的直接依据。 工商部内部划分 工商部对楼盘管辖不作营业区域的划分,各营业分行共享盘源。 楼盘归属变更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营业区域的地域范围进行调整的,楼盘的归属随之发生变更。 某一盘源在楼盘归属变更前已被开盘的,该盘源仍归属开盘的营业区域/分行。 客源管理 客源管理划分 营业部门(住宅部、工商部)之间的划分 住宅部、工商部对客源分别进行管理,即两部门间不共享客源。 住宅部内部划分 住宅部以营业区域为单位对客源进行管理,即各营业区域之间不共享客源。 住宅部各营业区域内,各分行对客源是否共享由区域经理决定。各营业区域内最新的客源管理规定应及时报公司备案,该备案将作为三级交易系统客源管理规则的直接依据。 ※注:各区域经理在设置分行之间对盘源/客源共享关系时,可参照以下规则进行设置: 盘源共享、客源共享;(2)盘源不共享、客源共享;(3)盘源不共享、客源不共享。 工商部内部划分 工商部各营业分行之间共享客源。 公客管理 共享客源的各部门、各营业区域应根据自身情况,制订本部门、本营业区域内的公客维护管理制度,并报公司备案。 业务操作及佣金分配管理 入盘 盘佣比例一览表 开盘取匙委托独家委托√15%√10%√5%√5%√5%√5%√5%√5%√0%√5%√10%√5%√10%√0%√5%√10%√5%√5%√5%√5% 开盘细则 新盘 对盘源享有管辖权之分行的业务员将可租/售盘源的必备信息(参见第十五、十六条)首次录入 三级交易系统的,视为开盘;该业务员为开盘人,享有盘佣15%。 在住宅部,开盘人录入的必备信息为:①物业名称(盘名、楼栋、房号);②放盘人;③放盘人联系电话;④价格。以上项目在录入时缺一不可,且应当准确无误。如有任一项目缺漏或错误,均不视为开盘。补正资料者视为开盘人,享有盘佣15%。 在工商部,开盘人录入的必备信息为:①物业名称(盘名、楼栋、房号);②面积;③放盘人;④放盘人联系电话;⑤价格。以上项目不全的,录入人享有盘佣5%,补全资料的录入人享有剩余盘佣10%。 事实上可售/可租,而因期房或政策原因暂停的盘,在暂停原因消除后重新开盘的,原报盘人仍视为开盘人,享有盘佣15%。 若原开盘人在开盘时录入的放盘人非业主本人,后由其他录入人录入真正的业主及其联系方式的,一旦成交,拆取盘佣方法如下: 后录入人在封盘前7天内录入真正业主及其联系方式的,可取代原开盘人获得盘佣15%; 原开盘人录入的放盘人非业主本人,未录入真正业主而后顺利成交的,由原开盘人享有盘佣15%。 二次开盘 在盘源共享范围内将三级交易系统中已存在的盘进行状态转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