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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核銷應注意事項前言簡報大綱經費動支及報銷應注意事項經費動支及報銷應注意事項經費動支及報銷應注意事項經費動支及報銷應注意事項出差應事先報奉核准 國內出差超過一日以上欲搭乘飛機或高鐵時於出差請示單上敘明理由,並請事先經校長核准 供膳二餐以上者,不得報支膳費。但雜費得按每日膳雜費數額二分之一報支 參加訓練或講習,奉派以公假登記參加屬訓練或講習性質之各項研習會、座談會、研討會、檢討會、觀摩會、說明會等包括行程及訓練期間,訓練機構每日已提供用膳二餐以上及住宿者,僅補助往返交通費;未提供膳宿者,僅能報支往返之交通費、住宿費及按膳雜費之二分之一支給膳費出差人員之交通費應核實報支但奉准搭乘飛機及高鐵應檢據核銷 因業務需要駕駛自用汽機車者應按同路段公民營客運汽車最高等級之票價報支,不得報支汽油費及通行費、停車費 每日住宿費,在規定額度內檢據核實列支,未能檢據者,按二分之一列支 經費動支及報銷應注意事項交通費機票部份—應檢附機票或登機證存根及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電子機票應取具「電子機票旅客收據/行程表」與「登機證」代替機票票根 其餘交通費(船舶及長途大眾陸運工具)—應檢附原始單據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匯率以出國前一天即期賣出匯率為計算依據 保險費四百萬上限 出國及最後一天在機上過夜生活費打4折 搭乘非本國籍航空班機應檢附「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 經會計室及有關單位會簽過或審核過之簽呈或請購單,不得任意更改,以利預算控管,如確因業務需要必需辦理變更,簽呈部份請循行政程序另簽;審核過而尚未辦理之請夠購單如需取消,請加註原因經單位主管概簽章後,會計室據以辦理。 數機關分攤之支付款項,其支出憑證應加具「支出機關分攤表」,並由主辦機關保存,其他各分攤機關應檢附主辦機關出具之收據及支出機關分攤表 經費動支及報銷應注意事項經費動支及報銷應注意事項經費動支及報銷應注意事項歷年國科會查核意見若兼任助理於6月份畢業,7月份工作酬金請用臨時工報支。新任之兼任助理請於註冊後報支工作酬金,未註冊前請用臨時工報支 業務費項下之憑證請於計畫執行期間報支,非計畫執行期間請勿報支 資料審查費請註記計酬標準 果汁、飲料、餅乾、便當費等與計畫執行無關請勿報支 參加研討會、成果發表會、訓練及講習膳雜費請報支1/2請加強注意計畫經費支用之保險費期間是否在計畫執行期間內 核銷國外旅費第一天及最後一天在飛機上過夜生活費請以4折報支,並請將生活費逐日逐筆填寫 購置檯燈請註明用途,若與執行計畫無關,請於學校業務費支付 行動電話費不得於計畫業務費報支 核定清單中所列餐點,指邀請校外人士參加會議,逾用餐時間所提供之便當等;不補助主持人執行研究計畫之逾時誤餐費 圖書,無論金額大小均需於研究設備費項下列支;儀器、資訊設備則限1萬元以上,且限用年限2年以上 報支「國內研討費報名費」基本上須為計畫相關人員始可核銷,若有其他學生無酬協助該計畫的學生,請循本校內部行政程序核准後辦理研究人力費、耗材費用合併成業務費,無流用問題,由於已給予經費彈性運用,故以總量管制之精神處理,將不開放追加經費(含研究設備費) 計畫申請時,參與國際會議地點與實際去的地點不同時,請計畫主持人敘明理由循本校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於原核定經費項下列支 主持人至國外網站購置物品,若用信用卡付款,請依內部審核程序核准後,檢附相關定購、支付證明規定辦理,無法取得相關單據者,請經手人開具支出證明單在COSTCO等相關大賣場購置物品請附出貨單 資料檢索請註明檢索內容及計酬標準 冷氣機維修及保養請於學校業務費報支 發票之品名應使用中文 年會及入會費在計畫內報支年費以一年為限畫,入會費或年費每年至多以報支主持人1人次及計劃相關專、兼任研究助理4人次為限。入會費或年費之報支,以繳交日期為準且在計畫執行內始得報支列支與計畫無直接相關項目 運費請說明運送之內容及與計畫執行之直接相關性 計程車費,除因急要公務者外,不得報支 發票塗改應送廠商蓋章 出差未事先核定 連號發票報支,應說明未集中辦理之緣由 請購系統輸入之用途說明、計畫編號、經費用途、金額、受款人、…等資料應明確、清晰 受款人應力求正確,初次付款者建議提供其銀行帳號資料隨附於憑證,俾出納組建檔及匯款 受款人應為法人(如廠商等)或自然人,不宜用系學會、實驗室等帳戶名稱旅費、工讀金或專、兼任助理酬金、其他人事待遇酬勞等請以逕付個人帳戶為原則 超過1萬元之案件因業務需要必須代墊者,應事先敍明原因並簽奉校長核准 受款人(或代墊人)應為該請購案相關人員(即請購人、經手人、單位主管、……等) 發票、收據、票根等憑證應整齊粘牢於憑證用紙上,為防止脫落,請勿僅使用訂書機裝訂 借學生帳戶被依詐欺等罪嫌起訴 台南地檢署查出成大外文系教授鄒文莉涉嫌向學生借用金融帳戶,向國科會與教育部詐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