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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科研设计为了比较中西医治疗慢性气管炎病人的疗效,病人入院时,把病情重的分到西医治疗组,病情症状轻的分到中医治疗组。观察结果显示,中医治疗组比西医治疗组有更好的治疗效果。 1、该医师的结论是否正确? 2、实验设计有何缺陷? 3、应该怎样正确设计? 专业设计:选题、查阅文献、假说、预试验 统计设计:对象、分组、数量、指标、分析方法 设计好:(1)既省又可靠 (2)可估计误差 (3)获取多方面知识 设计不好:(1)杂乱无章、虽多犹无 (2)只能罗列现象、无规律可言 医学科研设计的基本原则对照的原则处理组:㈠空白对照(blankcontrol):对照组不加任何处理因素。㈡实验对照(experimentalcontrol):施加基础实验条件(非处理因素)。㈢标准对照(standardcontrol):以现有的标准或正常值作对照。㈣自身对照:实验在同一受试对象上进行㈤相互对照:几个实验组互相对照㈥历史对照:以过去的研究结果作对照。均衡的原则随机的原则重复的原则实验设计的意义: 保证研究结果的科学性、经济性和可重复性 是实验过程中的依据 是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和先决条件 是获得预期结果的保证 实验研究的特点 研究者能人为设置处理因素 研究对象接受何种处理因素或水平是随机分配的实验设计实验研究的基本要素处理因素受试对象(studysubjects)动物的选择以人为对象实验效应㈠完全随机设计㈠完全随机设计(completelyrandomdesign)㈡配对设计(paireddesign)医学统计典型错误辨析≤小剂量干扰素加三氮唑核苷治疗流行性乙型脑炎99例分析≥有人在一般治疗的基础上加用小剂量干扰素及三氮唑核苷治疗流行性乙型脑炎99例,采用同期的、接受一般治疗的73例该病患者作为对照。治疗组中轻型29例,普通型40例,重型22例,极重型8例;对照组73例,轻型18例,普通型32例,重型17例,极重型6例。两组病人均在采用传统降温、镇静、降颅内压、肾上腺皮质激素及抗生素预防感染等对症治疗。在此基础上治疗组选择发病在5d病人,加用干扰素和三氮唑核苷静滴,疗程5-7d。两组比较疗效差别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是在一般治疗的基础上加用小剂量干扰素及三氮唑核苷治疗流行性乙型脑炎的疗效优于一般治疗的疗效。作者在比较时考虑到了病情的严重程度可能是影响疗效的一个影响因素,因此在两组中对病情严重程度作了安排,经卡方检验,两组在病情严重程度构成上的差别没有统计学意义,好像具有了可比性。其实不然,作者人为地选择发病在5d以内的病人进入治疗组,而对照组则没有此限制,根据常识,早期治疗对疾病的预后具有重要影响,往往具有较高的治愈率和较低的病死率。因而治疗组和对照组由于人为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在病程这一重要的非实验因素上并没有达到均衡,不具有可比性。≤大剂量甲氨蝶呤静滴后四氢叶酸钙解救方案的探讨≥,两种方案用于治疗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儿,一种方案为总剂量3g/m3大剂量甲氨蝶呤在12h滴注完毕,施药36h后进行四氢叶酸钙解救(简称方案Ⅰ),另一种方案为在24h静滴完毕,施药36h后进行四氢叶酸钙解救(简称方案Ⅱ)。比较血液及脑脊液中的药物浓度。选择的实验对象是1998年5月至1999年2月住院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儿17例,平均7.4岁,男11例,女6例。在17例患儿中,13例患儿第一疗程接受方案Ⅰ,以后再进行的2个疗程采用方案Ⅱ,计26例次,另4例患儿只接受方案Ⅱ一次。比较时将所有接受方案Ⅰ的患儿(n=13)的药物浓度与所有接受方案Ⅱ(n=30)患儿的药物浓度进行比较。原作者在进行实验分组时具有很大的随意性,13例患儿既接受了方案Ⅰ的治疗,又接受了两个疗程的方案Ⅱ的治疗,没有考虑经过两个不同方案治疗对观察指标可能带来的影响,且13例患儿两个疗程方案Ⅱ所测得的26个数据被错误地看成取自26个独立的个体,又与其它只参加第Ⅱ方案治疗的4个个体的数据组成一组进行计算。第Ⅰ方案的患儿的数据来自第1疗程,而第Ⅱ方案的患儿数据大部分来自第2疗程和第3疗程,可比性较差。重复测自13个患儿的26个实验数据被看成测自26个患儿的独立数据,显然不妥。≤补骨1号对大鼠类固醇性骨质疏松的作用≥24只大鼠随机分成3组,每组8只。一组:正常对照组(用生理盐水灌胃),二组:激素组(氢化考的松灌胃),三组:补骨1号合用激素组(氢化可的松灌胃的同时加用补骨1号)。实验一段时间后,测定骨小梁面积等定量指标,认为补骨1号有防治类固醇性骨质疏松的作用。此实验涉及两个因素,即激素用与否和补骨1号用与否,如果这两个因素不是互相独立的,存在着交互作用,则第3组的效应就包括激素的效应,补骨1号的效应,以及它们共同的效应,本实验只安排了激素组,并没有安排单用补骨1号组,因而在实际分析时就不能将两因素之间可能存在的交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