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2
2/2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我国证券自律与政府监管协调机制研究 我国证券市场自律是指证券自律组织和从业者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自我纠错的过程。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改革和发展,在证券市场中,自律机制已成为监管机制的有力补充。但证券市场自律机制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政府监管和自律组织之间的协调是否适当。 首先,政府监管的重要性不可低估。在我国证券市场,政府是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力量,它不仅承担着监管的职责,而且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市场的运作。政府应确立“审慎监管”的原则,使监管机构在维护市场稳定、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时保持适度的干预,避免对市场的过度干预。政府还应该为自律组织创造有利的环境,加强法律框架建设,完善立法、行政和司法体系,为自律机制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其次,自律组织在证券市场中的作用不容忽视。自律组织是指专门由从业人员组织和管理的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它们通过制定自律规章和准则、开展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等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促进行业自律。自律组织与政府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应该是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关系。政府监管机构不仅可以提供时时监管和执法力量,同时也可以使用自律组织的专业性与监管方式进行重要问题的调查,加速问题症结的分析和根源研究。自律组织的自律制度应该在政府监管机构制定的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并与政府监管机构形成有机的合作关系。 其次,政府监管与自律组织之间的协调应该基于多元化的合作模式。在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中,政府应该与自律组织展开密切的合作,共同为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从组织形式上,政府与自律组织的合作包括政府监管部门与自律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合作,以及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能下放和市场管理的分权化。从合作模式上,政府与自律组织的合作包括政策引导、资源共享、知识交流和制度协调等多个层面。 最后,政府监管和自律组织之间的协调需要建立在目标一致的基础上。政府与自律组织合作的核心是如何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的公正与透明、促进证券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在政府的监管下,自律组织制定自律规章和准则、开展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提高自律组织工作质量和效率,以及增强行业影响力。通过政府监管和自律组织的协调,完成证券市场的稳定和持续发展目标。 总之,我国证券市场的自律机制不能离开政府监管和自律组织之间的协调。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应该以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为出发点,发挥监管职能,完善法律体系并向自律组织提供支持。同时,自律组织应该团结在一起,合作开展自身内部的工作,形成行业共识和约定,积极配合政府监管,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与稳定。这样,我国证券市场的自律机制才能充分发挥作用,为持续、稳定的证券市场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