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3
2/3
3/3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初、中级统计专业资格考证及评聘流程 一、报考对象:全市统计人员 二、报名时间:每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每年10月份(具体时间见报为准) 三、报名办法: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一式三份(网上下载),经本人单位盖章携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个人身份证(均需原件)、近期同版、黑白光面相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办理报名手续。 四、收费: (1)中级考务费:100元/人,培训费:450元/人。 (2)初级考务费:90元/人,培训费:240元/人。 五、考试内容: 中级《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及《统计工作实务》 初级《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及《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六、报考条件: 凡在国家机关、企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统计岗位上从事统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统计工作,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初中毕业参加工作10年。 (4)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且从事统计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统计专业职务满四年,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统计初级职务满四年(现正在国家机关工作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对是否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不作要求)。 B.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作满四年。 C.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D.已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学历要求:指经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截止到考试当年年底。) 七、办理地点: 厦门市禾祥东路29-33号二楼统计普查中心综合部 经办人:王延钦 电话:58395365054302传真:5839528 福建省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化统计职称改革,完善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适应形势发展对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要求,根据国家人事部《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结合我省统计专业系列实际,特制定《福建省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一、申报对象 本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统计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其范围包括: (一)制定统计调查方案、设计修订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统计法规制度、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填报汇总审核统计报表的统计专业技术人员; (三)加工整理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的统计专业技术人员; (四)各级统计部门中从事计算机应用、信息资料(刊物)编辑、科学研究、咨询服务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任职条件 (一)申报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 2、掌握系统的统计理论,具有丰富的统计业务知识; 3、有较丰富的统计工作经验,具有解决统计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能力; 4、能够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写出较高水平的统计调查报告或较高应用价值和学术水平的论文,或能够对统计理论、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进行科学研究,提出有重要价值的建议。任现职以来在CN号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统计分析论文(文章要还应应在任现职以来逐年发表的,论文字数要求在3千字以上)或担任课题研究的主要负责人或子课题第一执笔人; 5、获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2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取得统计师资格5年以上。 6、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职称改革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闽职改字[1996]74号)文件精神,凡县(市)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正常晋升高级职称的应提供任现职以来在《福建统计学刊》上发表过四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统计分析论文(文章要求应在任现职以来逐年发表的)。 (二)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人员破格评审的申报条件 1、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除符合上述1至4条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际或国家部委组织的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并收入论文集或在国家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由本人独立执笔的在CN号刊物发表3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并获得同行专家的好评与肯定; (2)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过个人专著5万字以上或译著10万字以上; (3)经过本专业相当于大学本科程度以上(含本科)的脱产学习培训2年以上(含2年),取得结业合格证明的; (4)1966年以前入学的统计财经类大学专科毕业生累计统计工作年限20年以上,且担任统师职务5年以上的统计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