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8
2/8
3/8
4/8
5/8
6/8
7/8
8/8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农村保障房建设 农村保障房建设农村保障房建设赣州市农村保障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赣市府办字〔20XX〕80号)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推进全市农村保障房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会议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家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家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提出的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总体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省“五年决战同步小康”战略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要求,着力推进全市农村保障房建设,切实解决农村最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问题,为努力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工作目标,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二、目标任务到20XX年底,通过“交钥匙”工程的形式,由各县(市、区)组织所辖乡(镇)政府,统一规划建设一批农村保障房,解决农村最困难群众住房保障问题。三、主要政策(一)实施范围。农村保障房建设实施范围为全市所有行政村。(二)实施对象。贫困户中的无房户或危房户,且确实需要政府兜底解决住房保障的特困人群。(三)安置模式。农村保障房建设采取四种安置模式:一是在中心村集中新建保障房安置;二是在村小组相对集中新建保障房安置;三是通过盘活置换方式,采取购买闲置的安全农房或对闲置校舍、厂房、村部等房屋修缮改造进行安置。符合五保条件的动员进入敬老院居住。(四)建房标准。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农村住房基本功能齐全,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1.面积标准。家庭人口在2人及以下的,每户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35平方米左右;家庭人口在3-4人的,每户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家庭人口在5人以上的,每户住房建筑面积原则按人均15平方米建房。新建的农村保障房层数为一层。2.质量要求。农村保障房建房质量要高于一般农户自建房标准。房屋地基要扎实,承重墙采用240墙,门窗有过梁,非框架结构农村保障房必须要有构造柱。水泥、钢筋、砂浆、砌砖和抗震设防等要符合有关国家规范要求。3.装饰装修。统一农村保障房外立面装饰,力求经济、简洁、美观,体现客家特色风格。室内进行简单装修,铺好水泥地面,内墙面粉白,户内安装木制门,入户安装普通防盗门,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铝合金窗、照明灯、卫生洁具,水、电表分户计量。配置柴气两用灶,统一采购配套桌椅床。(五)资金筹措。整合资金用于农村保障房建设,农村保障房安置对象在享受中央、省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外,剩余不足资金由市、县财政按照4:6的比例解决。同时,整合新农村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改造、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涉农资金,支持用于农村保障房建房点基础设施建设。四、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15日前)。各县(市、区)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人员深入村组,7月15日前完成调查摸底,确保对象真实准确,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调查摸底情况须经县(市、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对调查摸底情况由各县(市、区)组织乡(镇)交叉核实,户户核查到位,市对县进行抽查复核。(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10月)。各县(市、区)要科学制定农村保障房建设实施方案,及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村。同时,按规定落实好有资质的.建筑施工队伍。7月底前,各县(市、区)农村保障房必须全面开工建设,10月底前房屋主体、装修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完成,20XX年底前搬迁入住。(三)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月底前)。农村保障房建设任务完成的县(市、区)要先进行自查自验,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市农村保障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月,市农村保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年度考核验收工作,考核验收结果将进行全市通报。五、工作要求(一)严格审批程序。农村保障房安置对象审批、认定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审批要求,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操作程序。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保障房安置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必须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二)科学规划选址。农村保障房选址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尽量选在区位好、人口集中、交通方便地方,以利于水电路配套,降低基础设施投入。同时,还要做到“两避开”,即避开洪水淹没、滑坡、山洪、泥石流、地震断裂带等地质灾害多发地段,避开各类地下资源采空区和重度污染区,确保安全建房。编制保障房建设规划,对保障房及配套的水、电、路设施进行合理安排。(三)强化质量安全。农村保障房建设要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相关技术规范,依法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保障房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各县(市、区)要强化各方主体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