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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控制链”视角下终极股东剥夺研究——以山水水泥为例的中期报告 近年来,由于公司治理的不规范和法律法规的缺失,终极股东剥夺成为了中国股市的一个严重问题。在这个背景下,本文以山水水泥为例,采用“双重控制链”视角,探究终极股东剥夺的原因与途径,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措施。 一、案例分析 山水水泥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以水泥生产和销售为主的大型民营企业。公司最初的控股股东为山东上荣集团,2014年8月,国内一家大型房产企业恒大集团以约47亿元收购了山东上荣集团持有的山水水泥50.36%的股份,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恒大集团也在2015年通过一系列交易持有了公司30.34%的A股股份,使得公司的双重股权结构显露出来。 在“双重控制链”结构下,实际控制人恒大集团通过持有上市公司的B股实现了对A股的控制。但是,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缺失,导致一些大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管理层利用其持股优势,实施了终极股东剥夺等行为。 在2019年6月,山水水泥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姚世健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被调查。随后,股权颠簸的高管团队开始密切合作,通过捆绑交易、关联交易等手段,试图剥夺公司实际控制人——恒大集团的股权。在此过程中,公司股权发生了多次变动,其中最为惊人的是,原股东山东上荣集团1%的股份居然被转让给了一名与上荣集团毫无关系的个人,从而导致恒大集团的控制地位明显下降。 二、问题分析 1.双重控制链结构下的治理缺陷 在“双重控制链”结构下,实际控制人可能采取以下方式从而对公司实施终极股东剥夺行为: (1)通过构建母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来控制上市公司,从而获得控制权; (2)通过关联交易、捆绑交易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获取公司财产,以实现投机目的; (3)通过设置复杂交易结构,诱导上市公司授权、表决权等,以便更好地掌控公司决策。 2.具体案例分析 山水水泥的实际控制人恒大集团通过持有上市公司的B股,实现了对A股的控制。但是,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缺失,导致一些大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管理层利用其持股优势,实施了终极股东剥夺等行为。在2019年6月,山水水泥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姚世健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被调查。在此过程中,公司股权多次变动,其中最为惊人的是,原股东山东上荣集团1%的股份居然被转让给了一名与上荣集团毫无关系的个人,从而导致恒大集团的控制地位明显下降。 3.治理建议 在“双重控制链”结构下,应加强对上市公司治理的监管,避免终极股东剥夺行为的发生。具体建议如下: (1)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消除法律漏洞,提高管理标准; (2)设立独立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财务运作,保障股东利益; (3)加强对大股东的监管,鼓励股东行使其监管和制衡的权利,防止其终极股东剥夺等行为。 三、结论 通过对山水水泥的案例分析,可以看出,企业治理结构的不规范和法律法规的缺失,是股权剥夺的重要原因之一。加强对上市公司治理的监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标准,可以有效地避免终极股东剥夺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