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7
2/7
3/7
4/7
5/7
6/7
7/7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大溪地项目人防车位租售方案分析 项目车位综述 本项目1#楼、3#楼、4#楼共有160个人防车位,地下车位(库)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该车位属于不可销售部分,意味着,在未来处理过程中,这些车位只能依靠租金来获得收益。 同安的房地产是在这几年才得到长足发展的,由于原先的道路规划,小区建筑过程中,并不注重车辆的有序管理导致目前同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机动车辆的管理较为松散,造成较多车辆随意无序停放,车主对于车辆的车位管理无意识,许多的车位处于空置状态,对本项目的人防车位租售造成一定的影响。 但由于车位在本项目规划中配比较少,属于较稀缺产品,而且本项目定位高端,购房者多为事业单位或企业领导阶层,有车比例大,对与车位的需求较高,因此,未来入住后未来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为了安置私家车,必定会以租赁的方式来取得车位的使用权。 车位租金计算 根据前期的市场调查,目前同安房地产市场上并无出现将人防车位出租或变相出售的案例可供参考。 在项目周边已经交房的项目中,中介挂牌芸溪公园车位出租,租赁报价250元/个.月,古庄新城一期车位出租,租赁报价200元/个.月,综合这两个项目的优劣点以及本项目车位较稀缺的特点后得出未来本项目的人防车位租金在280元/个.月。 收益法计算租赁租金: 收益法是运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预期的估价对象房地产未来各期(通常为年)的正常纯收益折算到估价时点上的现值,求其之和得出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 计算公式为: (所选用公式的前提条件是:年净收益a每年不变;综合资本化率r每年不变且大于零;n为未来可获收益年限),具体测算如下: 收益价格构成内容价格备注(元/个)(一)年净收益a1.年有效毛收入3192①×②①年潜在毛收入3360类似车位租金为280元/月②年有效租金收入率0.95(二)综合资本化率r0.0714r=1+21.安全利率0.0414选用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定期存款年利率4.14%为安全利率2.风险调整值0.03根据目前的经济现状及未来预测确定为3.00%(三)未来可获收益年限n47年预计可收益年限47年(四)未来可获收益价格VB+L¥48,827.77 收益价格(元/个)48828成本法计算人防车位成本 人防车位投入成本包括8476平米建造成本,故人防车位资产价值V=建安成本2200元/平方米(由于人防用地作为本项目用地不计入建筑面积,) 每个人防车位占地面积53平方米 每个人防车位投入成本为2200*53=116600元/个 结论建议 上两种方法的评估人防车位资产价值所得的结果差距比较大,这与人防车位这种国家防设施收益性不强的特性有关。因此,通过对两种评估方法结果的比较,由于两种方法结果相差较远,故本次评估选用成本法评估值权值30%,收益还原法评估值权值70%,确定最终的估价结果,即: 评估方法单位价格 (元/m2)权值平均单价 (元/m2)成本法11660030%69160收益法4882870% 根据上述分析,我司建议对于项目人防车位采取无产权长期租赁的模式,一次性收取租金,建议人防车位租金为70000元/个。 2、销售方案建议 销售方案建议一:单独进行人防车位使用权租赁 销售对象:已购1#、3#、4#的业主 销售价格:7万元/位 销售方案建议二:买房送地产车位使用权 凡购买1#、3#、4#的客户,开发商免费赠送地下车位使用权,优惠幅度根据客户购买的产品不同而有差异。 二房客户赠送10年,相当于优惠客户 2万元 三房客户赠送20年,相当于优惠客户 4万元 楼中楼客户赠送40年,相当于优惠客户7万元 人防车位使用权销售合作范本详见附件。 鉴于目前销售市场较为冷清,建议对前期已购客户则实施“方案一”;对以后购买大溪地单元的业主推荐“方案二”,以促进项目的销售。 3、销售措施 由于车位的销售对象主要是业主,所以我们将车位销售方案确定后,开始通知业主,具体通知方式,建议采用短信群发形式告知。其优势在于,快速直效,价格低廉。 时间工作内容备注即日起至9.30短信+电话,通知业主信息传达10.1起发售组织客户团购无车位业主优先购买 “大溪地”项目组 2008-9-18筼筜东区·大溪地车位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厦门筼筜东区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同安区环城西路983号邮码:361100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码:361000 电话: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第十一条:“独立会所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架空层内的健身房、乒乓球馆、小超市、棋牌室的产权归出卖人所有,7#楼北侧的半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归出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