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亲,该文档总共19页,到这已经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直接下载吧~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编号: 时间:2021年x月x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页共NUMPAGES19页 第PAGE\*MERGEFORMAT19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19页 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2009年8月21日 (六)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廉租住房建设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渠道落实资金。除中央财政按照400元/平方米标准予以补助外,省级财政按照不低于100元/平方米标准予以补助,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应配套安排资金,并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各地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从县城以上房地产开发税收(包括营业税、所得税、教育税、城市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契税和印花税)中,每年拿出不低于10%的资金支持廉租住房建设。 (七)实行廉租住房“先租后售”政策 对达到规定入住期限,经济条件好转且具备必然领取能力的廉租住房住户,实行廉租住房定向销售政策。销售价格由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当地建设成本并考虑折旧等要素核定。销售收入作为当地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购买廉租住房未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缘由确需转让的,由房屋所在地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要素进行回购。购买廉租住房满5年并已按照相同 地段普通商品房与廉租住房同期出售价差补缴土地收益等有关价款的,可上市转让并由当地政府优先回购。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八)实行廉租住房政企共建办法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准绳,对有资金配套能力,且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较多的全省国有大中型企业,采取政企共建方式建设廉租住房。政企共建廉租住房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并给予相应资金补助,企业自筹一部分资金,结合棚户区改造等利用自有或划拨用地进行建设管理。所建住房产权按照投入比例共有。 一、 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扶持 (一)、国家政策扶持 1. 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提高了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每平方补助由400元提高到500元。 (二)地方政策扶持 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去年我省把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城乡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作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不变目标的重要举措。 1. 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政府和企业共同建设廉租住房,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调控本能机能的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廉租住房建设,这是我省探索通过整合资源、加快廉租住房建设速度的一种有效途径。 2. 在全国率先对达到规定入住期限,经济条件好转,且具有必然领取能力的廉租住房住户,实行廉租住房定向销售政策,即“先租后售”政策。充分体现了对保障对象人性化管理的工作理念。销售收入作为当地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购买廉租住房未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买廉租房满5年并以按照相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廉租住房同期出售价差补缴土地收益等有关价款的,可上市转让并由当地政府优先回购。廉租房“先租后售”政策,是我省完善廉租住房退出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建设进度的一种全新尝试,并在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中予以明确。目前,昆明市已正式出台《昆明市实行廉租住房先租后售的实施意见》。 3. 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占了2009年市本级财政净结余的40%。 4.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根据住房规划,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在申报年度用地目标时单独列出。 5. 2010年6月21日,召开云南全省保障性住房工作会议,会议针对保障性住房提出一下确保: 1) 确保计划全面落实到位,全面解决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地收取和部分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 2) 确保资金及时筹措到位。要严厉落实政策,确保土地出让纯收益和房地产税收收益的10%和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3) 确保建设用地需求。今年,我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将达到3618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545公顷。各地要抓紧制定今年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的用地不低于建房用地供应总量70%。 4) 确保政策有效落实。 5) 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保本微利”的准绳下,向符合贷款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提供贷款,争取在贷款利率、期限等方面给予优惠,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6. 住房保障的资金以财政公共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集,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