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2
2/2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244号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11 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署长倪岳峰 2020年12月21日 —1—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1987年6月30日以〔1987〕署货 字第667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口货物申请担保 的管理办法》、2004年2月6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12号公布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 管理办法》和2014年2月26日以海关总署令第215号公布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