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亲,该文档总共31页,到这已经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直接下载吧~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倉公傳【题解】 本文节选自《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据中华书局《史记》校点本排印。 《仓公传》记述了仓公一生重要的医事活动,并详细收录了仓公诊病的二十五则诊籍,记载了病人的姓名、贯里、职业、病状、诊断、病理分析与治疗预后等内容,为后世医案、病史之先河。其中有成功的经验总结,也有误诊误治的差错。说明仓公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这些医案都是研究我国古代医学的珍贵文献。 最后一段司马迁的评述,对扁鹊、仓公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对当时的封建统治者则愤慨不满,寄寓了作者的愤世嫉俗之言。【原文】 太倉公者,齊太倉長⑴,臨淄⑵人也,姓淳于氏,名意。少而喜醫方術。高后八年⑶,更受師同郡元里公乘陽慶⑷。慶年七十餘,無子,使意盡去其故方,更悉以禁方予之,傳黃帝、扁鵲之脈書,五色診病,知人死生,決嫌疑,定可治,及藥論,甚精。受之三年,為人治病,決死生多驗。然左右行游諸侯,不以家為家,或不為人治病,病家多怨之者。 【注释】 ⑴太仓:国家储粮的大仓。长:主管人。 ⑵临淄:齐国都城。今山东临淄。 ⑶高后八年:前180年。高后,汉高祖刘邦之妻吕雉。其子刘盈(惠帝)死后,她临朝专政八年。 ⑷元里:齐地名。公乘:秦汉时爵位名,为第八爵。据《通志·氏族略》,此乃以爵为氏者。按,仓公先从淄川唐里公孙光学医,后更从公乘阳庆学。 【译文】 太仓公,是齐国的太仓长,临淄人,姓淳于,名叫意。年轻时喜好医药方术。高后八年,又拜同郡元里公乘阳庆为师学习。公乘阳庆七十多岁了,没有儿子,让淳于意全部抛弃他的旧方,又全部把秘方传给他,传黄帝、扁鹊的脉书,五色诊病的方法,预后病人的死生,决断疑难病症,确定可治与否,以及药论等,非常精要。淳于意向公乘阳庆学习三年,给人治病,决断死生多有效验。然而他常常四处游走于各诸侯国,也不把家当作家,有时不能给人治病,病家多有怨恨他的。 【原文】 文帝四年中,人上書言⑴意,以刑罪當傳西之長安⑵。意有五女,隨而泣。意怒,罵曰:“生子不生男,緩急無可使者⑶!”於是少女緹縈傷父之言,乃隨父西。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⑷。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刑者不可復續。雖欲改過自新,其道莫由,終不可得。妾願入身為官婢,以贖父之刑罪,使得改過自新也。書聞,上悲其意,此歲中亦除肉刑法。 【注释】 ⑴言:告发。 ⑵以:因为。传:押解,递解。之:到。 ⑶子:《礼记曲礼下》注:“言子者,通男女。” 缓急:紧急。偏义复词。 ⑷坐法:因犯法而获罪。当刑:判肉刑。【译文】 汉文帝四年,有人上书告发了淳于意,因犯罪判刑要向西押解到长安。淳于意有五个女儿,跟随着哭泣。意发怒,骂道:“生女儿不生儿子,紧急的时候没有能使用的人!”于是他的小女儿缇萦为父亲的话儿悲伤,就随父西行。给皇帝上书说:“我的父亲做官,齐国中称道他廉洁正直,现在犯法判了肉刑。我深切哀痛死去的人不能复生,而受了肉刑的人的肢体不能再接续,即使想改过自新,其途径无从知道,最终也无法达到。我愿入身做官府的奴婢,来抵消父亲的刑罪,使他能够改正过错重新做人。”此书被皇上闻之,皇上怜悯她的孝心,这一年废除了原来的肉刑法。【原文】 意家居,詔召問所為治病生死驗者幾何人,主名⑴為誰。臣意對曰:齊郎中令循病,衆醫皆以為蹷入中而刺之。臣意診之,曰:“湧疝也,令人不得前後溲⑵。”循曰:“不得前後溲三日矣。”臣意飲以火齊湯⑶,一飲得前溲,再飲大溲,三飲而疾愈。病得之內⑷。所以知循病者,切其脈時,右口⑸氣急,脈無五藏氣,右口脈大而數。數者中下熱而湧,左為下,右為上,皆五藏應,故曰湧疝。中熱,故溺⑹赤也。 【注释】 ⑴主名:病主之名。 ⑵前后溲:即大小便。 ⑶火齐汤:方剂名,主清火。齐,同“剂”。 ⑷内:指行房事过度。 ⑸口:寸口。 ⑹溺:同“尿”。【译文】 淳于意在家居住,皇帝下令召请问他所诊治的病人或死或生有效验的共多少人,病人是谁。淳于意回答说:齐国郎中令循患病,众医都认为是蹷入中而给他针刺。我诊察他的病情后,说:“这是涌疝,使他不能顺利大小便。”循说:“不能顺利大小便三天了。”我用火剂汤给他服用,服用一次就能小便,服用两次就能大便,服用三次就痊愈了,此病得之于房劳过度。知道循患病的原因是,诊他的脉象时,右手寸口气急,脉象没有五脏之气,右手寸口脉大而数。脉数中下热而上涌,左边为下,右边为上,都没有五脏之气,所以是涌疝。中热,所以溺赤红。【原文】 陽虛侯相趙章病,召臣意。衆醫皆以為寒中,臣意診其脈曰:“迵風⑴。”迵風者,飲食下嗌而輒出不留。法曰“五日死”,而後十日乃死。病得之酒。所以知趙章之病者,臣意切其脈,脈來滑,是內⑵風氣也。飲食下嗌⑶而輒出不留者,法五日死,皆為前分界法。後十日乃死,所以過期者,其人嗜粥,故中藏實,中藏實故過期。師言曰:“安穀者過期,不安穀者不及期。” 【注释】 ⑴迵气:风邪遍入五脏之病。 ⑵内:同“纳